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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编办“三化”并举落实权责清单为廉政“强身”
时间:2018-11-12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十堰市编办“三化”并举,扎实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清单化管理,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一是彻底“清权”。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摸清权力家底,理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使权力公开透明,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二是依法“确责”。对照每一项行政权力,逐一厘清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让行政职权“授之有据、行之有规、失之有责”。三是公开“晒权”。以清单形式将市级48个部门2776项行政权力和21409项责任事项、县级405个部门25149项行政职权、130个乡镇街办7785项行政职权,经本级政府审议公布后,全部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减少权力寻租,从源头上切断滋生腐败的链条,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标准化管理,助推职权运行规范。一是事项要素实现“三级八同”。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同一权责事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结果样本基本统一,同一行政层级同一工作部门的行政职权数量大体相当。二是重点聚焦审批服务事项。将市级48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企业和群众“进市民中心一道门,就能办成所有事”,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权,制定政务服务四大体系707项标准和市级138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标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让企业和群众“找哪个部门、交哪些材料、有哪些环节、要多长时间”等一目了然。三是完善县、乡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制度。推进全市乡、村两级建立便民服务机构全覆盖,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继续巩固“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实现政务服务城乡均等化。

动态化管理,力促服务高效便民。一是严格实行权力“准入制”。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结合简政放权工作,及时动态调整优化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提高权责清单的时效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逐步打造履职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行政职权,对企业和群众密切关注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事项,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全市通过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湖北政务服务网发布各类行政职权31327项,初步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通和事项网上办理。三是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把权责清单作为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和划分部门间职责的重要依据。(十堰市编办刘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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