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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编办“四措”并举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精准监管
时间:2018-10-18       

十堰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近几年来,先后为扶贫点张湾区西沟乡过风村争取项目资金500多万元。如何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市编办会同张湾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用活用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健全运行机制。帮助指导过风村重大政策和项目资金建设事项,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实行“五议”制度,即: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评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全程形成书面记录,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二是建强监督主体。督促过风村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监督和检查村务公开、村级财务以及各类扶贫项目管理、监督和考评工作。在扶贫项目建设中,成立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及村民巡回检查小组,各小组落实分工负责,实行责任制。同时帮扶工作队全程参与,作为监督执纪重要执行者,超过一定规模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报告,请纪检监察组和审计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处于监督中。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阳光运行。及时公布过风村重大扶贫建设项目进展、财务收支、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内容,将建设内容、开支计划、扶贫资金投入、建设进度、建设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村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守则等一并公开,督促落实扶贫项目建设阶段性工作情况在村支委会、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的工作制度,并接受质询评议,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廉洁高效运作。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市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及扶贫工作队员分头到村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定期将纪委监委通报查处的案例作为反面“活教材”,采取召开扶贫工作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方式,对村“两委”负责人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监管漏洞,督促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对扶贫项目资金精准监管。(十堰市编办党升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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