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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纵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效初显
时间:2018-03-30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十堰市成为全省第一批全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十堰市以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多轮驱动,着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关注进度。市直部门、县市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经常,牵头部门抓日常,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问题,研究措施,上下点线齐头并进,形成“一张图”指挥、“一盘棋”推进。

二、坚持稳中求进。在先期学习、考察和反复会研基础上,印发《十堰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对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7个部门的21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调研核查。确定首批划转27个部门138项审批事项,组建市行政审批局,实行审管分离、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去年年底,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全部挂牌运行。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共受理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事项199万件。

三、实行“三协同”。一是实行组织协同,实现“三精简两提升”目标。对已移交到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系统研究、全盘考虑、科学整合,将行政审批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94个精简到10个,行政审批人员由改革前的252人精简到63人,各精简70%以上;行政审批环节由改革前的200个精简到50个,精简75%以上;市场准入类和社会事务类行政审批效率分别提速70%以上。二是实行流程协同,构建建设项目“审批链”样板。把国土、规划等部门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流程,实行“一窗受理”、流程协同,通过并联审批、联合评估、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大幅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在全省创造性地攻克了行政审批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三是实行机制协同,构建审管联动新机制和行政审批工作规范。研究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含审管信息联动制度、重点项目会商制度、审查员制度、观察员制度等,建立企业设立“一窗受理”、建设项目集中审批、重点审批事项会商等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规范19个,形成良性工作机制。

四、实现“四个办”。新建十堰市智慧审批平台,构建了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于一体的智慧审批服务“一张网”,形成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线上线下相结合、相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打造了“一网覆盖、线上运行”新机制。“一张网”横向联通市直各部门,纵向贯通县市区,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开发了政务微信和移动APP,实行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结、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努力实现“家中可办、掌中可办、同城可办、异地可办”。(十堰市编办张友胜刘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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