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三办”服务升级,加快实现公共服务“一站办好”,更加高效服务于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京山县审改办实施公共服务事项“两集中”改革。
一、把握原则,分步集中。将县级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按照“精简效能”、“应进全进”、“充分授权”原则,实施“两集中”,即: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科(股、室)集中,各部门公共服务科(股、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
二、注重方式,逐步实施。该县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入驻中心”、“入驻分中心”两种形式,集中办理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入驻中心”指涉审的公共服务事项,或办件量较少、业务办理时段性较强的事项,由办理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一窗对外;“入驻分中心”指事项较多、办件量较大,或因技术原因暂不宜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由办理部门设置县政务服务分中心,将相关事项全部入驻,统一受理,分头办理。
三、明确时限,稳步推进。各部门涉审的公共服务事项,或办件量较少、业务办理时段性较强的事项在3月底全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其他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在4月初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建立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扎实开展此项改革工作。(京山县编办廖玲英、梅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