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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兵简政 提质增效——咸宁市直机关单位大科室制改革释放活力
时间:2018-03-14       

习总书记指出,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去年6月以来,咸宁市编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钉钉子”“啃硬骨头”精神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单位“大科室”制改革,协调做好了资源配置、内生动力、行政审批、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服务效能的“多元一次方程”,顺利实现了机构扁平化、职能集中化、科室集约化,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夯实了基础,改革质效走在全省前列。

一、领导挂帅强推进

市直单位“大科室”制改革启动伊始,市编办严格遵照省委37号文件和市编委48号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了工作时间表、划定了改革路线图,形成了“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咸宁市编办主要领导担任改革工作“总指挥”,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党群、政府、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督办组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承担落实主责。具体任务自上而下划分到各职能科室,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改革过程中,各督办组实行任务清单制,抓住关键、照单催收、对账销号。对工作进展明显缓慢的单位,各督办组组长直接与单位“一把手”联系,提醒督促其加快进度,倒逼各单位严格按规定落实。市编委、编办2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并进一步要求“大科室”制改革范围内的单位必须及时落实到位,暂缓受理未完成“大科室”改革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同时,市编办采取了工作通报和专项函督相结合的方式,先后以市编委名义印发工作通报3期,紧盯进展缓慢的单位加强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展明显滞后的3个单位发送专函进行了重点督办。改革工作执行有力、推进迅速,截至2017年底,纳入市直“大科室” 制改革的84家单位已全部实现任务清单“见底清零”,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

二、率先示范严把关

革人先革己。作为主抓“大科室”制改革的责任单位,咸宁市编办率先“自我革命”,严格对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单位改革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为其他市直单位提供了示范样本。随后,咸宁市编办5次组织召开主任会,审核各单位所提交的方案,严把内设机构个数、职数、编制三个关口;结合“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各单位将分散在各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避免多头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单设、合并组建、挂牌等形式内设置法制机构。工作过程中,市编办对不符合规定的方案坚决予以退回,督促修改完善,并要求严格按照“大科室”制要求,把每个科室平均不少于3名落实到位。在市编办的鲜明示范和严格要求下,各相关单位纷纷积极响应,并通过登门、电话、QQ等不同形式及时进行了无缝对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单位多次与市编办交流沟通。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科技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市编办反复沟通修改完善方案,并及时上报本单位的改革方案。在各相关单位通力配合下,市直“大科室”制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三化”同步出实招

市直单位“大科室”改革关乎政府效能,关乎人民利益。咸宁市编办针对许多长期积累的困难和问题,下狠劲、出实招,坚持“三化”同步推进,坚决将改革进行到底。一是推行机构“扁平化”。在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领域,着力调整职能、整合机构、精简编制、分流人员。市政府办等16家单位原设置符合“大科室”制改革要求,维持不变;市农业局、市电视台2个单位精简机构实行了扁平化管理。其中,农业系统机构、编制精简比例分别达52.6%、21.6%,实行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疫检测、科研推广“四个集中”,形成了行政机关决策、执法队伍监督、检测技术支撑、科研推广服务“四大体系”,构建了“大农业”格局,成为全省农业机构改革的“先行军”。二是推进职能集中化。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咸宁市审改办关于在推行“大科室”制改革中设立行政审批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一个科室集中,实现“一个科室受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推进行政执法职能向执法机构集中,杜绝“大盖帽满天飞”,打造了规范统一的执法队伍监督体系。三是实行科室集约化。坚持“精简精干、综合设置”原则,根据部门职能范围、业务分工等实际情况,把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分解到部门领导、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纳入改革的84家单位已全部实现科室集约化,共计核减内设机构113个,收回内设机构职数183个,其中正科职数98名,副科职数75名。

四、推陈出新显成效

市直单位推行“大科”改革,实现了行政审批向一个科室集中,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头审批的局面,一些单位由多层级管理向扁平化管理模式转变,既创新了体制机制的管理模式,又压缩减少了一大批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使机构更精减,干部队伍更精干,改革成效十分明显。一是管理模式出新。“扁平化”机构,杜绝了“官多兵少”“指挥的多,干事的少”现象,机构设置更合理、职责边界更清晰、执行流程更优化。例如动物卫生监督事项审批,改革前要经动物卫监所受理、相关科室核实、所领导审签、畜牧局审核、农业局审批等诸多环节,而改革后只需由政务服务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办结,服务更加便民。二是工作效能出新。“集中化”职能,根本上改变了多头审批局面,根本上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例如新组建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承担了原分散在渔政、水产、畜牧、农机、种子、植保等14个单位的农业执法职能,实现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执法效力、效率和效果明显提升。三是精神面貌出新。“集约化”科室,有效解决了部门内部职责交叉、职能过细、力量分散、任务不平衡、苦乐不均等问题。改革前,部分职能单一科室存在“任务不均衡、心理不平衡”“忙时熬夜加班连轴转、闲时人浮于事插手看”等现象。改革后,群众因“一人外出,他人等闲”而无法办理业务等现象也不复存在,呈现出“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良好氛围,激发出公务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幅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推进改革时,不能就事论事,仅仅考虑职能调整划转、机构编制配备、人财物调配、干部进退留转等,要从便民、为民、利民的角度分析,推进管理体制创新,要结合当前各地正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执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做到统筹考虑、一并推进,避免出现改革不能管长远的现象,防止改革进程出现偏差、反复,甚至背道而驰,导致频繁改革调整,增加改革成本,影响正常的工作活动。通过“大科室”制改革,打破了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分割,提高了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服务效能,为有效推进工作提供了坚强体制机制保障。咸宁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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