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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全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时间:2018-02-05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许可权改革创新内容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京山县结合实际情况,顺应改革要求,全力推进此项任务“落地生根”。

一是统筹协调抓落实。1月10日,京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会”,公布该县行政审批事权集中方案,宣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事权和人员集中要求,划转24个部门363项行政审批事项。县环保局、县国土局等4个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气象局、县地税局2个垂管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

二是人员集中抓落实。为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平稳推进,该县划转县直各相关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至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底前,划转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发放渠道不变,各部门划转人员移交县政务服务管理办统一管理。目前,原各部门窗口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已全部集中到位。

三是挂设牌子抓落实。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挂“京山县行政审批局”牌子;各部门窗口摆内设机构牌子。除县环保局、县国土局等6个部门外,其他窗口挂县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运行管理科”、“项目审批科”、“施工许可科”、“勘查验收科”、“市场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牌子,合理划分办公区域,集中开展行政审批服务。

四是运行平台抓落实。京山县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在“全省一张网”、“全市一张网”上集中运行。县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统一安排,对集中的部门按事权类型进行分类,具体分到相应的科室。各相关部门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认领,服务指南的录入完善,审批人员的明确等工作,并对如何开展网上审批进行了集中学习,目前系统运行顺畅。

该县将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京山县编办廖玲英梅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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