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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编办“四个到位”力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时间:2017-08-07       

  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完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今年五月份以来,孝感市编办勇担城管改革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重任,认真学习、充分履职、科学建言,全力推进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有效开展。 

  一、政策领悟到位,把准改革方向。深刻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8号)的精神实质,将上级精神、外地做法与本地实际有机统一,形成《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近期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为全市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二、职责厘清到位,构建机构框架。职能职责是配置机构编制的前提,改革中紧扣管理执法职能整合的总开关,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制定权责清单,落实政府层级间和部门间执法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严格按照规定,明确城市管理职责和执法职责,全面梳理需要归并的职能,确保城市管理执法职责落地、不缺位、不越位,拟定城市管理机构、综合执法机构和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组织架构。 

  三、力量配置到位,强化执法队伍。根据承担城市管理任务和管辖范围,按照既从严从紧、又满足需要的原则,在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支持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力量建设,依据城市规模,科学确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不提倡“一刀切”。通过内部整合、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内部挖潜等方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向执法一线倾斜,切实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四、措施统筹到位,推进无缝对接。结合权责清单,逐项清理改革所涉及的行政权力,做到放、接对应,增、减平衡,同时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合理划分市、区、园区的执法范围和边界,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衔接。对城管、城建等系统机构的设置,注重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中改革路径统筹,彻底做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孝感市编办  吕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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