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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委编办两个精准发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时间:2017-04-21       

  近年来,宜昌市委编办(市审改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管理“三轮驱动”,开拓进取,锐意改革,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精准发力,为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在降成本上精准发力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进简政放权,2013年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前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投资报建审批事项等,实施清单管理,基本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累计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7项,下放93项,调整139项,全省率先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先后在12个行业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共计查处问题37个,切实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减负,有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降低体制机制性成本。科学谋划,强力推动,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以及卫生计生、文化广电等机构职责整合任务,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结合食药监管体制改革,整合质监、药监、粮食等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在全国率先组建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平台,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创新城区建设管理体制,将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等部分市级职能下放给区承担,将市直23所初中、小学、幼儿园下放给区管理,推动了重心下移、扩权强区,进一步激发了基层活力和创造力。

  三是严格机构编制资源管理,着力降低行政资源性成本。严格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凡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的,一律不再增编。对事业发展确需设立机构和补充编制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减一用一”的原则设立和使用。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做到机构编制有调整必核查,有苗头必督查,有举报必严查,守住“两个不突破”底线,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核定行政事业编制96529名,实有在编在职83086人。与2008年相比,宜昌市生产总值、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分别增长3.6倍、1.9倍,同一时期全市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仍保持只减不增。

  二、在补短板上精准发力

  一是补服务短板。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回归公益职能,提高保基本、补短板的能力。全面清理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对职责弱化或空牌的予以撤销,对任务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对职能界定不适应发展要求的予以规范,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推进转企改制。共撤销市直事业单位15个,整合17个,调整规范40个。重新编制市直299个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一些单位职责不明、不清、相互交叉的问题。有序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精心制定《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稳妥推动方案实施,完成了部分单位转企改制任务。积极参与全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推动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服务。

  二是补制度短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推行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积极承担全省推行市级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市级权责清单,为全省编制市级通用清单提供了参考。清单共保留市直52个部门及单位的行政职权2874项(包含子项3919项),梳理责任事项近2万项,所有职权事项全部编制办事指南,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使各政府工作部门“有权不可任性”。

  三是补监管短板。作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市,认真研究制定全市改革方案,全面推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高新区综合执法,并争取省政府批准,在全省首开先河,将市直部门行政处罚权集中授予高新区行使,为全省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蹚出了新路。服务绿色发展,在城区饮用水源黄柏河流域推行综合执法,通过委托方式,集中行使市直4个部门的108项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破解多头执法、“九龙治水”难题。积极启动乡镇“一府三中心”改革试点,在试点乡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中心,分别负责所在乡镇的政务服务、“三农”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实现一个执法机构管全镇综合执法,乡镇治理能力得到增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同市直各部门编制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扎实开展随机抽查,着力解决执法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问题。(宜昌市编办  付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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