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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委编办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7-16       

  各县、市、区委编办:

  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和编委当好参谋、把住关口、服务全局,经研究,从今年起,对县市区委编办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

  (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委编办。

  (二)考评内容:各县、市、区委编办政策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调研、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等方面的情况。每年年初,市委编办根据中、省编办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县市区编办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确定考评内容。

  二、考评方法和步骤

  编办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考评工作与机构编制绩效考评工作同步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综合科组织实施。主要考评步骤为:

  (一)编办自查。各县市区委编办平时要认真做好有关记录和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次年元月10日前,对照考评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并按要求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编办综合科。

  (二)平时记载。市委编办各科(局)对各县市区编办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记载,并将记载结果每季度汇总一次交综合科存查,其记载结果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现场考评。次年元月,由市委编办组织考评组,对各县市区委编办工作目标执行情况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抽查相关单位”等办法进行。考评组现场做好考评记载,并由县市区委编办确认。

  (四)综合评价。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组结合平时记载情况,形成综合考评报告,报市委编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考核排序。

  三、考评结果运用

  (一)县市区委编办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考评分综合评价和单项评价。对年度考评前2名的编办,授予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单位;对单项考评前2名的单位,评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其主要经办人员一并通报表彰。

  (二)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对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中、省机构编制系统“双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表彰中,市委编办优先向上推荐。

  附:《县市区编办2012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

  中共荆州市委编委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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