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优化防雷许可通知精神,防止文件照转、改革“空转”等现象发生,湖北荆州市审改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优化防雷许可决定,确保建设工程防雷安全。
一是做好沟通协调。省政府文件下发后,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审改办牵头落实优化防雷许可改革任务。为使改革落地生根、相关部门精准衔接,市审改办召集市气象局、住建委、交通局、水利局进行座谈。会议就许可权限、工作衔接、保障机制开展充分讨论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在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市审改办代拟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防雷许可的文件。文件对气象、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许可权限和监管责任进行明确,避免相互推诿出现管理真空。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由市气象、住建部门会同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研究解决防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