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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市直部门“三个清单”编制工作进入公示阶段
时间:2016-08-05       

按照《松滋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清单制度的通知》(松办发〔201610号)安排,从4月底开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市审改办积极完成“三个清单”编制工作。现已进入在松滋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清单进行公示阶段,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松滋市“三个清单”编制工作,分部门清理自查、专班集中审核、公布运行三个阶段,按照“三上三下”模式进行。一是“三单”并行,同步启动。根据省通用清单,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将省通用清单印制分发各部门,请荆州市审改办领导就如何编制清单进行专题培训,启动该市“三个清单”编制工作。并从法制、畜牧、发改、环保、民政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三个清单”的审核工作。二是部门支持,协力推进。“三个清单”编制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一把手亲自过问工作进度,分管领导切实拿在手中抓。许多单位在人手紧、工作多的情况,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材料按时报送和内容质量较高。三是依法审核,因地制宜。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以省通用清单为参照,同时坚持从松滋本地实际出发。经审核,列入权力清单编制范围的市直40家部门,共审核确认行政职权事项3331项(子项4253项),其中:行政许可175项、行政处罚2072项、行政强制158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给付64项、行政检查239项、行政确认118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461项。与省通用清单3426项(子项4356项)相比,松滋市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精简95项(子项精简103项),精简率为2.8%(子项精简率为2.4%),符合省审改办10%的上下浮动区间要求。其中18家部门确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6项,其余16家部门没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与省直清单139项相比,减少73项;与荆州市直清单71项相比,减少5项。

经过此次行政职权清理,松滋市权力名称更加规范,权利类比更加清晰,使法治管理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有力适应了新时期政府工作的内涵和外延的变化与拓展。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清单的权威性。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二是实行动态调整,增强清单的时效性。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参照《荆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荆政办发〔20162号),制定我市调整管理办法,确保行政权力清单合法、合理、有效,以求建设松滋市法治政府的新常态。

 

(松滋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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