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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全面完成清单编制工作
时间:2016-05-03       

转发湖北省机构编制网信息:

  推行地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举措。荆州市委编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在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下,已全面完成清单编制工作,于4月25日经荆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社会公示、公布。

  荆州市纳入此次市级行政权力清理范围的共有50个部门(不含垂直管理部门),经清理共保留44个部门行政职权2718项,其中行政许可228项、行政处罚1647项、行政强制119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检查150项、行政确认86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6项、其他类446项。纳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的部门共有38个(含垂直管理部门8个),经审核,其中20个部门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其余18个部门共7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在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中,主要坚持“三个推进”:

  一、“三单并行”,协同推进。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推行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推行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安排、统一审核,协同推进。

  二、严格程序,规范推进。一是彻底清权,做到全面覆盖。对纳入清理范围的50个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部门共报送行政职权事项4500项,通过多轮沟通协商和审核确认,保留2718项(包含1563个子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权力列出完整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并对近12000条法律条文进行了认真核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个类别,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对容易混淆的行政职权类别特别是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审核专班多次集中研讨、反复论证,并请示省审改办,尽量做到分类准确。二是依法确责,做到权责一致。在梳理、明晰、确认部门行政权力的同时,一并清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将责任事项按照行使权力过程分解为不同环节,对各环节行政机关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尽描述,并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确保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职责边界。经审查,确认责任事项约21000项,职责边界约8000条。三是优化流程,做到统一规范。针对每项行政职权事项制作基本信息表和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编码、实施条件、办理时限、承办机构、咨询投诉方式等办事环节和程序。

  三、于法有据,依法推进。在编制权责清单工作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依法推进清单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在各部门清理自查期间,组织专班成员认真学习了行政法学基本理论和相关具体法律知识,确保审核专班对相关法律概念清、条文熟。二是严把审核法律关。专班审核实行“比、查、议”,即与省审改办印发的市级通用目录比对,与其他市州权责清单比对,认真查对相关法律;对有疑问的法律问题,审核专班集中讨论。合计审核10万多个指标项、900余万字。三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审核专班完成第二阶段的审核工作后,将清单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合法性审查意见逐一修改完善,确保权责清单于法有据、依法合规。

  近日,荆州市编办将对审定通过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市审改办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清单并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正式行文向社会公布。

  清单公布后,将在着力管好用活上下功夫。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清单的权威性。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不按清单履行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二是实行动态调整,增强清单的时效性。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行政权力清单合法、合理、有效。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清单的持续性。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形成制约监督机制。同时,深入开展第二轮“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

  (荆州市编办 龚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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