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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洪湖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时间:2013-08-14       

  2012年以来,洪湖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最优政务环境,强力推行四项举措,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

  第一,按“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热下冷、上急下怠、中间梗阻”和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为重点,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加强服务为突破口,努力营造开放创新、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开平等、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统一开放、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同时规范审批流程,限定审批时限、严格收费标准,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促进行政服务提速提效。

  第二,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构建“阳光审批平台”,实现了“流程最优、效率最高、费用最少”的目标。一是一次性提交资料。行政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需要的资料清单。投资者就可按照要求提早准备相关资料。二是推行“一表制”。工业项目审批各环节需要的基本信息以及各个审批环节取得的审批结果输入到工业项目审批基本情况表,供相关部门查抄。三是信息共享。投资者提交的原始资料及各审批环节结果,上传到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相关审批环节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共享平台存储、打印本审批环节需要的资料,并据此存档。

  第三,严格执行落地工业项目审批零收费。凡在洪湖市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落地(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审批过程中,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政府行政审批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服务、限时办结”的原则,按照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约定的价格收取。

  第四,探索新的亲商服务模式,实行“全程保姆式”服务。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服务理念,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程免费代办等方式,为客商提供全程服务,帮助其快捷办理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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