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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编办“四力求四确保”强力推进绩效考核
时间:2013-08-14       

  湖北荆州市编办为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以“四力求四确保”为抓手,全面加强了对市编办和各县市区编办工作实绩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 硬杠杠”作用,进一步强化“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充分调动了编办干部工作热情,营造了抓工作、促发展、创业绩的良好氛围。

  在对象上力求“全”,确保考核“全员化”。考核对象既有机构编制部门又有编办干部。对单位的考核涵盖了本级和8个县市区编办,对个人的考核覆盖了本级和8个县市区编办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做到了全员纳入、全员参与、全员考核。

  在科目上力求“细”,确保考核“标准化”。将2013年荆州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进行细化,把县市区编办绩效考核分为“编制政务公开”、“消化超编人员”、“信息报送”等五类指标;编办负责人考核分为“改革实绩”等四类指标,部门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分为“业务工作考核”等四类指标,通过树立绩效考核这一“风向标”,使机构编制部门的每一项工作都看得见、摸得着、落得实,对每一名编办干部起到了“不扬鞭自奋蹄”的激励和鞭策效果。

  在方法上力求“准”,确保考核“科学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方法,对考核计分采取更为客观的360度反馈考评方法,对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不仅考察工作实绩,还考核个人品行;对机构编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不仅考核工作业绩还进行群众评议,使考核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多元化。

  在过程上力求“实”,去报考核“公正化”。荆州市严格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以数据和实绩为反映能力、体现水平的硬标准,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评先资格。荆州市编办工作业绩由荆州市绩考办负责组织考核;各县市区编办工作业绩由县市区绩考办负责组织协调,县市区纪委全程监督,干部群众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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