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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机构编制信息第6期
时间:2017-09-28       

 

 

荆州机构编制信息

 

6

 

 中共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7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2

荆州市“放管服”改革成效第三方评估正式启动………  3

抓牢关键点   有序推进“红顶中介”清理规范………    4

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创新管理方式  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罗静梅8

全省市县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培训会在荆州召开………………黄园钧14

县市区传真

江陵县:打通政府权责清单“最后一公里”…………………  15

域外听风

福建自贸区的创新实践………………………………王建文16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和重要基础,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保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基本建成。我市作为全省6个试点市州之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要基本实现。914,市政府召开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动员暨培训会,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审批人员共500余人进行集中动员,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的专家对“三项标准”(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9月底前要结合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编制(2017年版)。10月中旬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的编制,并按照《湖北省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逐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11月下旬前要按照标准将审批事项和服务指南录入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本地事项分批进驻平台运行,推动事项标准线上线下同步应用。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确保今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基本建成、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基本实现。

         (市委编办  龚劲)

 

荆州市“放管服”改革成效第三方评估正式启动

 

今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荆州市市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督察评估实施方案》,对市直有关部门“放管服”改革成效开展“双评估”。6月市审改办与上海同济大学国信评估院签订项目合同,委托其对荆州市直有关部门“放管服”改革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今年将对市食药监局、安监局、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等8家单位进行“双评估”,以后逐年增加,5年内实现督察全覆盖。

91012日上海同济大学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调研组一行来荆,采取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就“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行为期两天的专题调研评估。

通过调研,上海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院长郭强对我市“放管服”改革,特别是清单管理方面改革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郭强说,荆州“放管服”改革有关创新项目和举措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就我市如何进一步推进清单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郭强表示,荆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放管服”改革作出了很多探索,也在摸索符合荆州发展实际的道路,但改革不是一次性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过程,今后改革将进入一个高难度的时期。他说,要加强探索,更多地进行创新和改革,能有更多的措施使改革更有效;更加抓落实,创新固然重要,但是创新的理念、思路、做法、如何落地、如何做得更有成效,这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要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群众的满足和获得是衡量改革的最重要依据,也是评价改革是否有效和成败的关键;要打牢基础,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运用,改革的标准、模式、程序要规范、不能乱改,要有秩序地推进;要重视“互联网+放管服”方向,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作用,做好基础性、规范性、网络性工作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面,让更多人知晓、支持和获益。

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汇报,并与政府职能部门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我市在“放管服”改革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工作亮点、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市食药监局等8家“双评估”单位进行座谈;深入市政服务中心窗口、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局交管服务大厅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服务办事大厅等现场考察、查看台账并对办事群众进行随机访谈。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调研评估为契机,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大力推行“一次办好”服务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和动力。

  (市委编办  龚劲)

 

抓牢关键点  有序推进“红顶中介”清理规范

 

规范和促进中介市场发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我市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加大整治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先后开展了三轮“红顶中介”清理规范工作。2015年第一轮清理中,全省统一安排在住建、国土、环保、安监、消防、农业等6大行业开展整治,我市增加了水利、规划、气象、科协等4个行业,共对10个行业进行清理规范。2016年第二轮清理中,我市重点对教育、交通、食药、质监、人防等5个行业进行了清理规范。三年来,全市累计清理整改“红顶中介”215家,其中县市区148家、市直67家。市直的67家中,已整改到位62家。主要是抓牢了“五个关键点”:

1.抓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将“红顶中介”专项清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优化环境争当湖北多极发展“排头兵”的重要抓手,采取过硬措施进行督办落实。市委编办、政务服务办、工商、民政、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中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建立起政府主要领导主责、分管领导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督查、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今年728日,我市启动了第三轮“红顶中介”专项清理,重点是对前两轮清理整改情况“回头望”。

2.抓清单管理。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是清理规范“红顶中介”的重要基础。我市在制定权责清单的过程中,将清理中介服务事项一并纳入,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统一部署、有序推进。2016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权责清单和中介清单。我市把握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布包括中介清单在内的三个清单,在全省处于领先位次,工作得到省审改办的肯定。今年我们根据“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清单管理办法,将市直17个部门的71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为63项,确保“红顶中介”清理规范在厘清中介服务事项的前提下依据充分、准确有效,其中保留57项、调整5项、承接省里1项、取消7项、下放2项。

3.抓督办整改。一是盯重点,落实五个分开。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事业单位事企不分搞双重法人登记,中介机构明脱暗挂等问题,市审改办下发整改建议书实施“再督查”,实行责任倒查,形成倒逼机制。共发整改建议书16份,督促整改问题42个。二是抓热点,整治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市质监协会、市安监协会、市教科院等单位人员兼职取酬、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对6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工作约谈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协会取酬或领取物质予以清退。三是啃难点,推进转企改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中介机构规范工作的难点和关键。我市采取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办法,先后完成了市环科所、房产估价所、国际交流中心、档案教育培训中心等一批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全面落实“五分开”;其他承担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已制订脱钩改制方案。

4.抓市场培育。中介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是滋生“红顶中介”的重要原因。为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明确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鼓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对于同一服务事项对应中介机构少于3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引进、参与竞争。此前中心城区开展土地评估业务的机构仅方天土地评估公司一家,其被确定为“红顶中介”后,市国土资源局认真抓整改,对外引进了湖北永业行、武汉洪房、荆门博通等5家土地评估机构参与市场竞争,彻底打破土地评估市场的垄断格局。为方便群众和企业自由选择中介机构,我市重点打造了线下和网上两个“中介超市”。一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辟出160平方米的服务区域打造中介超市,首批入驻的主要是服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28家中介机构。二是依托湖北中介服务网,由各审批部门入驻并开通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目前市直17个审批部门的63项中介服务事项均上网公示,并已关联全省的中介服务机构,方便群众上网联系和选择省内的中介服务机构。

5.抓绩效评估。为切实掌握“红顶中介”的清理效果、了解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权责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执行情况评估制度,通过内部督察和外部评估对市直部门包括清理“红顶中介”、落实中介服务清单、培育中介市场等情况进行检查。

(市委编办 曹立)

 

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创新管理方式   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罗静梅

机构编制管理如何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办总体要求,真正为党和国家优化配置执政资源发挥作用,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创新管理,要将创新管理常态化。

一、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理念

一是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主动解放思想,在管理理念和方式上转型升级,形成与五大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尤其是创新、绿色的机构编制管理理念。二是逐步变微观向宏观。中央编办提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手段,深入研究建立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的宏观管理机制”,要从琐碎而具体的机构编制审批业务转变到统筹谋划、研究解决大的问题上来,把视线放得高一点、远一点,在这种思想下指导具体机构编制工作才能更加具有实效性。三是要变被动为主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研究问题提出意见,使机构编制工作管理体现时代性。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

一是要向深化改革要编制。管理与改革密不可分,目标都是实现“精简统一效能”,改革的成果也要靠管理来体现、靠管理来固定(比如制定部门“三定”)。管理不断优化的过程,也就是改革的过程,随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调整变化,体制机制也随之变化。因此,要在持续深化改革中盘活编制资源。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大部制、大科室制、综合执法等更多形式和领域探索综合设置机构,精简整合机构,压缩非业务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优化编制配备、腾出编制。通过事业单位撤、并、转等方式,优化事业单位布局,核减事业编制。在市政、城市管理、环卫、机关后勤等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钱养事等方式,满足公益服务需求,既节省编制资源,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开发区、功能区方面通过探索“政区合一”等好的体制,释放活力。二是要向科学管理(盘活存量)要编制。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优化结构、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盘活上下功夫。三是要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和手段,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台账,真正把数据库变成日常管理的一个有效的、实用的工具,实施及时、精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三、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研究完善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的标准和相关政策。对一些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要及时加以完善巩固并制度化,如机构编制执行评估制度、及时调整收回编制实行储备管理制度等,要在省级已经开展的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用编核准等已经运行多年的制度,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形成政策文件,固化成果。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的工作意识。“适度灵活”就是要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是为大局服务的,审时度势,大胆变革与创新,克服怕承担风险、怕触及矛盾的顾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做到科学配置编制资源,达到既要瘦身也要强身的目的。

四、因地制宜学习借鉴各地创新管理经验

改革倒逼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任务艰巨。去年9月,中央编办在西安召开了全国机构编制管理座谈会,总结梳理了全国各地创新管理的经验,其中不少做法我省各地也有探索。以下具体做法各地可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一)按比例精简回收编制,统筹调配使用。按照“控、减、转”的思路,部分地方按照一定比例(如10%左右)一次性精简回收行政和事业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调配使用,推动编制向主业倾斜、向重点领域倾斜。这种做法将编制资源从部门所有转变为公共资源,为机构编制部门调控分配腾出了空间。(陕西、河北、上海等省市,其中陕西各级党政群机关减编10%,并将精简出来的其中2000名用于职能加强部门和县级使用)

(二)提高审批门槛,开展机构编制受理评估。对有增编要求的,先说明空编、挖潜、任务变化等情况;对于存在职能萎缩、长期空编、违纪违规等问题的,整改到位前不批编制。(青岛,中央编办明确的全国评估体系建设试点,开展了这项工作)

(三)加强内部挖潜,强化动态管理。对确需增加机构编制的,坚持采用机构“撤一建一”、“撤多建一”、编制总量内调剂的办法解决,同时积极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调剂,做到不新增机构编制。在日常管理中,采取用编按一定比例预留、“编随人走”等方式强化管理,减少和控制编制需求。(省直在用编核准时按一定比例预留编制,50人以下的空1名,50100人的空2名;100人以上的空3名。成都对部门领导职数配备、人员编制使用都采用预审制度)

(四)撤并整合机构,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更多领域探索综合设置机构,精简整合内设机构,推行“大部门”“大处(科)室”,压缩非业务机构人员编制,使政府组织结构和编制配备得到进一步优化。(荆门市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对78家市直单位统一按不低于20%的比例精简科室129个,减少科级职数216名,江陵、石首等地严格按3名编制设1个内设机构。哈尔滨推进大处室制,原则上按30%精简)

(五)压缩层级减上补下,加强基层一线。按照低重心、扁平化、广覆盖、近基层的思路,调整组织架构,压缩管理层级,划转人员编制,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上海按照10%15%比例精简市、区级行编,同时推动编制下沉,充实和加强基线一层,结合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充实基层社会管理力量,为街道下达行编700多名;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为郊区县公安分局划转增强近4000名警力;加强司法一线,将司法系统中400多名干警下沉到街镇一线司法所,加强社会矫正和社区戒毒工作。下沉市场监管力量,将区市80%的人员编制全部下沉到综合执法大队和市场监管所等一线。群团改革中市级工青妇机关共精简行编99名,全部用于街镇,一般落实了12名专职人员。我省群团改革中省的工作机关也精简出10多名,前段时间已经下达到部分县市区。荆州市从本级拿出80名行政编制,向荆州区、沙市区各调整了40名。武汉市创新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中,也推动综合执法力量从区向街镇下沉)

(六)借助专项改革,核减收回编制。结合深化“放管服”、权责清单、司法体制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协会商会脱钩、清理培训疗养机构、事业单位分类以及科研文化地勘等行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机构职能和编制结构调整,及时划转人员,核减收回编制。

(省里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明确,职能弱化、长期不运行和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和整合;对组建2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保留15%以内的空编,超出部分予以核减;有空编的经费自理单位,原则收回其空编。通过这些措施,2014年以来共撤并减少事业单位161个,收回事业编制5973名,其中财政补助3919名、经费自理2054名。市县在分类改革中也大力精简机构编制,荆州市坚持“减分放转”,市直事业单位减幅达32%,编制压减10%以上。分类改革以来全省共撤并减少事业单位1470个,收回事业编制32028名)。

借中介改革促减编。2015年以来,我省重拳整治红顶中介,对全省从事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有偿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分别作出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处理,其中省直减少事业单位26家、核减事业编制248名。

(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降低编制需求。在教育、就业、卫生、政策咨询等领域探索引进社会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满足公益服务需求,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不再采取新增机构、新增编制的方式进行保障。

(八)优化管理科学配置,整合政法编制资源。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减少指挥和管理层级,建立扁平化的执法办案组织架构,整合精干机构和警种设置,统筹使用编制人员力量。调整优化政法编制布局结构,充实基线一层。

(九)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夯实管理基础。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打造网络管理综合平台,实现上下级机构编制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配合机制。

(十)广泛运用信息科技手段,积极推动“减编增效”。着力向科技创新要编制、要人力,通过积极引入先进装备、先进科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等,替代人力资源投入,减少编制使用。同时,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革传统管理方式,利用数据平台推动各类资源优化整合,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十一)借机借势借力,加强督查整改。密切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抓好违规问题的督促整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吃空饷”等专项整治,及时查找管理漏洞,收回或核减空余编制。

(十二)建立奖惩机制,层层传达压力。将控编减编纳入工作考核,对做得好的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内生动力。对控编减编不力的,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追责问责,强化控编减编政策的刚性约束力。

通过梳理各地的经验,我们体会到,要做好严控总量和创新编制管理工作,一是要争取党委、政府和编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重在强化改革、创新机制;三是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着眼于既严控总量,又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实行“控”“简”“调”“管”多措并举,促进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科学合理。

                  (作者系湖北省编办市县机构编制处处长)

 

全省市县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培训会在荆州召开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市县编办理论政策水平,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交流和沟通,945日,省编办在荆州市召开全省市县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培训会。省编办市县处等相关处室领导,荆州、襄阳市县两级编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编办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共80多人参会。

会上,省编办市县处处长罗静梅对参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阐述了机构编制管理基本规范,梳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介绍各地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新经验,并就控编减编、消化超编、群团改革等工作进行督促推进。

参会同志围绕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办法、县域内中小学编制统筹管理等机构编制相关工作进行专题讨论。会议通过业务培训、督导推进、集中研讨,交流了各地机构编制管理的经验方法,推动了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荆州市委编办及部分县市区委编办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方面交流了工作经验。

(市委编办  黄园钧)

县市区传真

 


江陵县:打通政府权责清单“最后一公里”

江陵县抓紧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向乡镇延伸,打通政府权责清单“最后一公里”。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中的主体责任。对于未按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没有组织乡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讨论,未按时公布清单的乡镇,由县审改办将工作情况提交县政府督查室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是严守时间节点。按照完成初步编审、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公开权责清单、编印宣传册等四个阶段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以目标倒逼工作任务、以时间倒逼工作进度,只能提前不能延后。江陵县8个乡镇政府全部按时间节点完成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公开工作。

三是优化运行流程。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认真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减少工作环节,缩短办结时限,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监督机构等,提高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严明职权依据。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全面梳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一律不予保留。同时,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健全问责机制。

(江陵县委编办  何媛)

域外听风

 

 


福建自贸区的创新实践

王建文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

自贸区未来布局共有三个层次:一是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力争和所有与我国毗邻的经济体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二是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三是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争取同大部分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大国、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经济体建立自由贸易区。

我国进入了自贸试验区3.0时代。从2013929,在上海设立首个自贸试验区;至2015427,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成立;再至201741,第三批自贸试验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山西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形成了一个由南至北、由东向西的“1+3+7的自贸区试点新格局。

福建自贸区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分为三个片区:福州片区包含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规划面积31.26平方公里;厦门片区,包含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和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规划面积43.78平方公里;平潭片区,包含港口经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旅游商贸休闲区,规划面积43平方公里。

以上三个片区的战略定位如下:

福州片区:先进制造业基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两岸服务贸易合作示范区,两岸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

厦门片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贸易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

平潭片区:对台投资贸易自由先行区,服务台胞生产生活示范区,两岸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平台,国际旅游岛。

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至20174月底,总体方案确定的186项试验任务,已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175项,落实率达94.5%;推出实施创新举措255项,其中89项属全国首创,发布创新实践案例57个;470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一照一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资体制改革四个一”等一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或学习借鉴;新增企业59175户、注册资本11381.66亿元,分别约占全省同期的1/51/2,是挂牌前的3.83倍和5.13倍。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大幅精减下放审批权限——办事不出区。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到三个片区实施,取消64项前置审批。投资项目从选址到竣工验收涉及的147项审批事项精简合并为26项,简化率达82.3%

推进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在企业名称预核准、经营场所、注册登记、印章刻制、经营许可、企业注销等环节创新推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照一码、一章审批、印章即刻、一日办结”服务模式。企业设立时间由29天缩短到最快1天。

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深化政务公开,让企业直观了解什么事能办、什么事不能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公示”, 企业只需到现场一趟即可取照,效率显著提升。

二、推进项目审批全流程格式化

项目选址精准化。厦门片区率先探索实施“多规合一”,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由原来的180个工作日缩短到49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高3.6倍。

项目审批标准化。平潭片区实行投资审批改革“四个一”,在投资体制改革“并联审批”的基础上,试点实施“综合审批”,将投资项目从招商对接到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合并为规划选址与用地、项目核准或备案、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统一竣工验收等4个办理阶段,每一个阶段均采取“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的综合审批。申请材料由原来的250多项减少到19项;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平均1年压缩到93个工作日以内。

企业服务便利化。税务服务“一掌通”。实施税控发票网上申领、电子签章服务、移动税务平台等创新举措,95%的办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三、推进智能化通关模式改革

高标准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成并投入使用。口岸货物和出入境船舶申报100%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直接服务企业5000多家,间接服务企业近4万家,日处理单证近11万票。

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贸易便利化模式。推出实施“互联网+”、海关电子税单、货运电子运单、无人机、远程在线办理等作业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口岸监管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施关检“一站式”查验,每批货物减少了申报项目30%、通关时间40%,每标箱可节省移柜、掏箱费约600元。

促进贸易方式加快转变。海关在全国率先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实现了保税和非保税货物同仓存储。

四、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金融机构加快集聚。截至20174月底,区内已设立金融机构163家,比挂牌前增长35.8%;各类准金融机构6956多家,比挂牌前增长409.2%10多家银行分别在区内设立总行级两岸人民币清算中心、离岸银行业务分中心、两岸金融服务中心或资产托管中心。

金融业务持续创新。挂牌以来至20174月底,共办理人民币跨境业务1890亿元。累计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15.4亿元。实施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和外债资金意愿结汇。推出周转贷、易速贷、创业贷、无还本续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创新实施“银税互动”,实现小微企业、银行、税务三方共赢。

对台金融合作取得突破。在全国首创设立两岸征信查询系统,挂牌以来至20174月底,已查询台企台胞的信用报告92笔、发放贷款5013.5万元。

五、推进闽台深度合作

创新产业合作机制。扩大对台开放,在金融、增值电信、医疗、旅游、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等50多个领域率先对台开放。挂牌以来至20174月底,自贸试验区新增台资企业1601家,占全省64.7%

建立通关合作机制。开展申报信息互换,设立全国唯一的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实现与台湾“关贸网”的双向数据互通和实时传输。简化ECFACEPA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试行查验结果互认,对小贸市场进口原产于台湾、已获台湾标准检验局商品验证证书的产品,采信台湾认证结果。实现货物快速放行,海关实施先放行后报关、缴税;检验检疫实行“先报、预核、后补”“源头管理、口岸验放”等快速验放模式,验放时间平均从3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

拓展交流交往新渠道。人员往来更便利,率先推出实施卡式台胞证、台湾居民入境免签注政策,已签发卡式台胞证20多万份。简化大陆居民经福建入岛手续,实施大陆居民赴金马澎旅游落地签注。实现车辆双向对开,台车入闽启动实施并实现常态化,两岸机动车驾驶证实现互认。探索从业人员资质互认,允许台湾建筑、医疗、旅游等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持台湾有关机构颁发的证书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已有800多名台湾专业人士备案执业。吸引台湾人才创新创业,已有近300位台湾自然人注册个体工商户。设立8个两岸青创基地,实施创业培训、开办补助、租金补贴等扶持措施,吸引台资企业300多家、台湾青年1000多名入驻。今年17月,闽台贸易额451.7亿元,同比增长23.7%。福建对台湾出口159.2亿元,同比增长9.0%;自台湾进口292.5亿元,同比增长33.5%。闽台贸易在两岸贸易中一直居于重要地位,尤其福建是台湾水果、食品的最主要“登陆”口岸。

六、扩大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挂牌以来至20174月底,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537家、合同外资173.77亿美元,分别为挂牌前历年总和的2.23倍和2.26倍。

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挂牌以来至20174月底,累计引进服务领域外资企业2136家。 

加快建设“海丝”开放合作新高地。中欧(厦门)国际班列实现每周3列的常态化运营,并列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首条铁路线试点,台湾货物已通过中欧班列运往欧洲。挂牌以来至20175月底,累计发运139列、货值20.5亿元。

改革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挂牌以来至20174月底,自贸试验区备案境外企业和分支机构134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38.76亿美元。

七、建立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制订全国首张风险防控清单。梳理提出55个监管风险点,研究制定88条防控措施。

率先建成监管信息共享“一张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成并投入使用,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挂牌以来截至2016年底,2960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全部通过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至相关部门。

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开发应用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税收管理从“事后发现纠正”向“事中分析预警”转变。

加强外资准入后监管。加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进一步完善外资备案系统安全审查的预警功能,实施外商投资的合法性、真实性告知承诺制度。

八、健全法治保障

加强自贸试验区立法。颁布实施《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在地方立法中首次设置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和反向考核条款。

开展集中统一的综合执法。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三个片区率先成立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强化多元化法律服务。三个片区均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检察室。均成立了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商事调解中心。

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成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设立全国唯一的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九、培育发展新动能

培育一批新业态。物联网、航空维修、跨境电商、融资租赁、保税展示等一批新产业加快发展。

融资租赁在全国首创多种模式。截至20173月底,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公司达719家,比挂牌前增加了702家,增长41.3倍。福州片区融信租赁公司在全国首创“新三板快易租”业务,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了又一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累计融资达13亿元。两年来,厦门自贸片区已累计完成43架、44亿美元的飞机租赁业务,成为全国第三大飞机融资租赁聚集区,并在飞机发动机、轮胎等租赁业务上实现零的突破。目前,厦门片区已有227家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353亿元。平潭两岸快件中心自59启动以来,运转良好。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中旬平潭跨境电商和快件贸易总额达1.5亿元。平潭两岸海外公共仓储有限公司近日获批设立,将赴台湾设立海外公共仓。

建设一批新平台。建立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允许台湾青年创业者注册个体户入驻,设立青年创业引导基金。设立江阴整车进口口岸。建设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

形成发展新引擎。发挥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厦门“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政策叠加优势,两区融合发展趋势逐步形成。加强与“海丝”核心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联动发展,协同发展局面逐步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明显。境内外企业纷纷入驻,成为推动全省投资和贸易增长的“火车头”。

(作者系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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