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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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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61日至630日对市委编办进行了政治巡察。20201124日,巡察组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编办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市委编办立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原原本本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进行讨论研究,梳理分析问题,剖析产生根源,端正态度,照单全收。会后,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陈俊峰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邵登宁、谭琳、安刚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相互协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谭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抓整改工作,综合科负责联络工作,迅速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反馈问题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指挥棒”。202087日,在现场巡察结束后,市委编办召开了第八次主任办公会,坚持边查边改、先行先改,主动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及时制定了现场指出有关问题的整改措施。124日,又召开了第十一次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每一个具体问题的整改目标、工作措施、具体责任人、时间节点。整改方案经过“两上两下”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并报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审定,最终形成定稿印发实施。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集中全办力量,实行整改攻坚。班子成员和科室按照整改总体方案和责任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事项,迅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将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实行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管理。坚持整改工作专班半月一调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不回避、不推脱,立即整改到位;对少数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标准,明确时限,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是注重成果转化,完善长效机制。202123日,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剖析根源,深化整改工作。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眼前与长远、思想教育与建章立制的关系,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廉政风险防控、财务监管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扎好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整改情况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够彻底,改革实效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落实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不够彻底”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改革后部门履职运行情况调研评估,形成专项调研报告,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有关建议。二是根据新的职责体系,调整公布了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协调督促各部门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3.0版本中认领政务服务事项4704项。三是着力厘清权责边界,以新组建部门职责划转、行政审批局与行业主管部门“审管权责”划分、综合执法改革后监管衔接为重点,理顺了市区之间、部门之间争议、交叉事权722项。四是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就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商务领域执法监管职责、市住建局与市城管委关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监督职责进行专题协商,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

2)“部分整合部门深度融合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调整了权责清单,将行政职能由市房产服务中心调整为市住建局负责。二是会同市委组织部转隶了部门所属行政类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三是下发了专项通知,督促市住建局等部门梳理行政职责,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落实行政职能上收任务,统筹安排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2.“针对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控编减编、精简机构等问题深入调研、有效指导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研指导。组成3个调研组,深入市直机构改革重点部门和各县市区调研指导相关改革和控编减编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台账。结合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对全市机构编制进行全面清查,形成了《2020年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分析报告》,准确掌握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员情况。三是强化市直部门超编消化工作。通过自然减员消化一批、统筹调剂消化一批、轮岗交流消化一批的“三个一批”措施,已消化市市场监管局超编人员27人。四是加强县市区控编减编工作指导。严格执行《年度用编计划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县(市、区)人员用编总量控制。指导超编部门和地区深入分析问题,制定消化超编方案,并加强督办指导,按计划完成超编消化任务。五是加强编制统筹调剂。加大跨区域调剂力度,合理配置区域编制资源。结合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市区调配、派驻下沉、乡镇补充”,整合审批服务执法资源,加强街道工作力量,市、县(市、区)两级共为10个街道增加行政、事业编制470名,增强了基层工作力量。

3.“宣传贯彻机构编制的法律法规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宣讲《条例》精神。二是提请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条例》。与市委党校进行了衔接协商,确定从2021年春季班开始,将《条例》纳入党校教学培训计划。三是对标《条例》和《湖北省机构编制工作规程》,研究制定了《荆门市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明确了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4个环节具体操作办法,推进管理流程化、标准化、科学化。

4.“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领导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二是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凡重大事项决策,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科学论证、集体研究等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民主意识,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2)“议事决策过程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纪要。严格按照领导班子会议流程,规范会议记录,确保全面完整、真实准确,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严格督办落实。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5.“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运用转化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健全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理论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方案、有研讨、有记录、有“一学一报”台账,全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按要求补学《关于加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内容。二是扎实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充分运用集中研讨、专家辅导、现场教学、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会同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参加了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引导党员干部交流研讨,提升学习实效。三是创新运用理论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增强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粘合度,更加自觉地把机构编制工作摆到市委工作大局,积极谋划创新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有效服务荆门高质量发展。

6.“机关党建抓而不实,支部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全面,‘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扎实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等活动。2020年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0次、党小组会10次。认真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坚持带头讲党课,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讲党课1次。二是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推进党建与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四争四创”党建工作品牌,即开展素质争优、改革争先、服务争效、作风争实行动,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团队。大力开展党员亮身份、服务亮承诺、工作亮标准、担当亮作为“四亮”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三是规范党建工作台账资料。注重党建工作资料收集与整理,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管理、痕迹管理,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

7.“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机构编制工作特点,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和编办党建工作要点。领导班子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1次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建立机构编制舆情信息的监测、分析和研判机制,有针对性地广泛搜集掌握信息,及时研判处理,积极主动引导。管理维护好荆门机构编制网、编办微信群和QQ信息群,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三是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充分利用各级党报党刊和机构编制网站等平台,推介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创新管理等各方面的特色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机构编制政策,形成支持改革和管理的良好氛围。

8.“作风建设抓的不实,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不够认真细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机关工作纪律。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定期公示出勤情况。严格落实干部请假审批制度,所有干部职工下乡、离荆出差、病事假、年休履行请假手续。加强机关工作督查,先后开展督查4次,不定期抽查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及时通报情况。二是规范公文材料处理。严把起草关、审核关、签发关、打印关,实行层层负责制,切实规范公文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公文办理质量,杜绝不规范公文现象发生。

9.“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健全保密委员会定期议事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保密工作,及时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解决相关问题,强化人、财、物保障。将机要保密工作纳入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检查。二是加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及时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三是加强保密设施建设。按照保密要害部位配备“三铁一器”的要求,机要保密室及时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监控和红外线报警器。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整改情况

10.“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主任办公会议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部署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成效。二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和干部岗位职责,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深入排查机构编制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推进流程管理,严格程序控制,明晰主体责任,切实防控廉政风险。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开展个人借贷、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专项清查。建立干部廉洁档案,加强8小时之外的监督,做到全覆盖。

11.“抓处理违规违纪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超权限审批机构等问题专项清理。针对因不同因素形成的超权限设立机构问题,分类建立台帐,采取“撤销一批、规范一批、申报备案一批”制定了细化整改措施,并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坚持对各地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健全完善约束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内容,形成源头管控、巡察监管、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整改情况

12.“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费用完善台账资料。对未按规定开具劳务税票的有关支出,及时补开了税票。对票据不规范支出,已由经办人员清退了费用,并上交市财政专户。对有关外出招商事项,核实有关情况,完善了招商方案、台帐记录资料。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标中央、省、市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务接待、公务接待、会议费等各类开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开支凭证,杜绝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的单据入账。严格财经审核制度,健全完善财务内控机制,压实经办人、审批人、财务人员各环节责任。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公务卡结算等制度。重大经费开支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四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定了《市委编办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长效机制,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细化项目资金预算,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经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核。

1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荆门市市级政府采购规程》,制定了《市委编办政府采购制度》,明确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二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采购工作,确保程序合规、手续完善。

14.“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有关规定,2017年至2019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了工会福利的,已补缴工会会费。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整改情况

15.“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公道正派、注重实绩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有关程序,规范干部提拔重用程序,在干部提拔重用过程中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二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收集整理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资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

市委编办将树牢“四个意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机构编制工作特点,着力丰富党建载体,建强先锋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机构编制工作队伍。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持续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和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尽快制定完善一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四)加强成果转化,进一步促进事业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把机构编制工作摆到市委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动,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为全市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242349851;邮政信箱:荆门市双喜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西1329;邮编:448000;电子邮箱:jmsw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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