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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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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按照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机构设置、审批权限、工作程序、限额规定和规范领导设置,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权威性。

二、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一)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情况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进行认真清理自查,重点清查有无不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设置机构、自行撤并机构、擅自更名或加挂牌子等问题。

(二)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各部门要认真核对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具体包括是否有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两种情况。

(三)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情况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名称应由组织和机构编制等部门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核定,任何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各部门要认真检查是否有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的问题,具体包括职务名称与机构名称、规格不对应,以及自行设置助理、资政、专员、总师等职务名称两种情形。

三、工作要求

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是中央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624日前将《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统计表》分别报市委编办对口业务科室。

 

附件: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统计表

 

中共荆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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