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信用办的部署和要求,市编办严格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失信政策。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校验平台,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筛查,实时搜索出“高检高法”公开发布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不留“死角”。对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筛查出的失信法定代表人,书面通知其举办单位并建议及时更换法定代表人。目前,系统已经筛查出3名失信被执行人并告知其举办单位,其中1家事业单位已经更换了法定代表人。
二是健全规范操作程序。制定《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操作指南》,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以及投诉举报核实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
三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创新监督和管理方式,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了对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应用力度,建立完善了事业单位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登记管理机关及时将事业单位冻结信息和政策相关规定书面告知其举办单位,并暂停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业务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