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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问题
时间:2017-08-24              

市直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根据市编委领导要求,现就市直单位混编混岗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整改措施。在不突破编制总量、不增加财政供养、不改变人员身份的前提下,通过“三个一批”,理顺现有混编混岗人员。一是调整一批,对单位有空编,且符合调动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调整编制类别。二是划转一批,对单位类别、经费形式相同,确因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连人带编划转至现工作单位。三是退回一批,对于其他人员,退回原单位。

2.抓好整改落实。各部门对本系统的混编混岗问题进行自查,认真制定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填写《市直混编混岗问题整改摸底情况表》,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及时调整规范,抓好整改落实。

各部门将《市直混编混岗问题整改摸底情况表》于821日前,整改方案于825日前报市编办事业编制科,并在95日前完成混编混岗问题的整改工作。

3.有关纪律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落实。对整改工作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或拒不整改的,市编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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