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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
时间:2022-09-05              

      机构编制督查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是否深入有效,直接关系到机构编制管理的质量和效果。为提升机构编制督查与日常管理的融合度,切实发挥督查在全流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荆门市委编办从建章立制、创新运用、增强效力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激活督查“神经末梢”,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严明政策规矩,筑牢纪律“高压线”
  《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等法规的出台,体现了机构编制工作从“经验决策”到“法治管理”的深刻变化。荆门市将贯彻落实《条例》《规则》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做优流程、建强机制为重点,推动机构编制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守正创新。
   一是规范一套流程,疏通监管链条。在前期制定了工作规程的基础上,以学习贯彻《规则》为契机,编制《荆门市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对各部门的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严格落实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要求,固化办理流程,并将流程图和“六个严禁”纪律,制作成300份桌签发放市“四大家”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部门人事科长和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推进机构编制纪律规定入脑入心,确保业务办理规范高效。
   二是建立一套制度,明晰审批重点。以完善人员调动的程序性规定为重点,经提请市委编委会研究审议,出台了《荆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逆向流动人员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创新实施了逆向调动人员公示制度,制定了公示模版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公示的具体信息、时间和受理信访途径等内容,切实规范人事调动的程序和环节,提升人员编制管理的组织性、纪律性。
   三是通报一批案例,强化执纪震结合前期机构编制核查等工作掌握的问题线索,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重点针对“混编混岗”、“调离不下编”和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突出问题,以《规则》明确的“六个严禁”纪律和处理措施,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严格依法依规处理问责。
   二、强化台帐管理,夯实管理“压舱石”
  机构编制工作台账既是工作组织实施的重要凭证,也是审视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有效载体。荆门市通过建立三类台账,将监督检查嵌入机构编制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家底清”、“账目明”、“管理严”。
   一是建立事项执行台账。机构改革后,后续工作较多。根据这一形势,对市委编委会议研究议定事项和市委、市委编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专门建立事项执行台账,同步建立“登记建档—任务交办—挂号督办—限时办结”运行机制,对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评估。今年以来,对150多个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 
   二是建立问题监测台账。结合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和省部署的副县级以上机构核查工作,对各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测,以超审批权限设置、挂牌机构实体化、擅自调整机构和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为重点,明确问题类型、形成时间、整改措施及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条目式督办。今年,重点对因机构改革造成的政策性超编问题,将134家超编单位纳入台帐管理,明确“时间表”、挂出“路线图”,针对政策性超编人员,主要采取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统筹调剂等措施,加快超编消化进度,确保及时整改消化。
   三是建立日常管理台账。主要根据机构编制文件批复,对各地各部门机构规格、类别、编制数、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等各类信息进行修改完善,相关事项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随时校核,确保文件、台账和系统三者之间完全一致。一方面,与业务科室共享台账信息,建立事前审查机制,对部门申请的机构编制事项,必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消化情况、必查是否可能新增违规行为,倒逼部门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推动机构编制问题存量“清零”。另一方面,加强外部衔接,将台帐数据作为机构编制调整、干部调整任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既提高了机构编制规范化水平,又为全市科学调整领导干部、专业人才等提供重要依据。
   三、创新监管方式,拓宽检查“覆盖面”
   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监督检查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能,适应履职需要。荆门市坚持监督检查“信息化、协同化、常态化”思路,用好用活机构编制督查手段,推动监督检查提档进位。
   一是探索智慧监管。在省委编办关心支持下,荆门市较早启动“网上办”改革试点,基本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运行、大数据监管。在这个基础上,充分依托全省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平台,逐步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追溯”的人员编制管理全生命周期督查机制,做到既环环相扣,又整体协同,强化系统性监管。对事前提交的机构编制事项,首先通过平台功能锁定限制违规申请的提交,其次审查问题台帐是否存在未整改消化的问题,并以“函告单”的形式推送到业务科室,实现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对业务审核过程中的环节进行实时监测,并以节点存储留痕,申请单位可随时查看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进度和审批意见;对业务办结后的整个审批流程和附件依据均清晰可见,便于追溯督查。业务办理实现全过程“可视化”,打造“源头管理、过程督导、结果督查”全流程管理理念,切实提升了督查质效。
   二是实行联合监管。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同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将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纳入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今年,安排4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市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已完成第一轮对4个经济开发区的督查任务,下半年将对市直12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混编混岗”、人员调离不出编、超编超职数等共性问题,以点带面对各地机构编制问题台帐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办,建立部门间协作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三是推进动态监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不是阶段性工作,需要动态跟进、融入经常,形成持续震慑。一方面,实行全员走访,深入了解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今年结合全省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由办领导班子带队,全体机关干部分组,按照每组每月走访2-3家的频率深入全市所有单位进行走访,一年内实现遍走遍访,把监督融入日常,触角延伸到一线和现场。另一方面,深入推进“三定”规定跟踪问效。按照每年选择一批,五年一轮的时间安排,对全市所有单位开展“三定”规定跟踪问效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全景式”研判,落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定期报告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年初,全市各单位向市委编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加强机构编制报告综合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违规违纪问题抓好监督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扩大督查“影响力”
   监督检查工作只有置身规范的制度框架之中,才能达到加强管理的作用,实现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的目标。荆门市立足长远,着力推进整章建制,推动形成高位运行、全面覆盖、措施有力的督查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规范有序的源头治理机制。加紧研究制定我市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等具体操作办法,从制定依据、审查范围、审查主体、遵循原则、审查内容、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等方面,对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工作进行规范,重点围绕“审什么、怎么审、谁来审”,条目式明确提请编委会、主任办公会机构编制事项的事前审查程序,由督查信息科具体承办,前置监督关口。今年,已列席主任办公会3次,对57个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强化源头管控。 
   二是建立统筹推进的整改落实机制。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尚未整改的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近年来,消化超编330人,整改县处级机构问题6个,核销31名自设领导职务,做到机构规格不再高配领导职数,杜绝了不按审批程序设立机构的违规问题等。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针对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形成专报,呈送市领导审阅,并严格推进整改落实落地。
   三是建立强硬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则》有关规定,对适用《规则》处分的7类情形,综合运用好《规则》“工具箱”,严格执行相关处理规定,不搞“随意化”。着力规范监督问责的程序和形式,建立健全调查核实、限期整改、下达告诫书等制度规定,确保有责必问、有错必纠,从制度层面为加强监督问责提供法治支撑和政策支持,推进监督问责和责任追究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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