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牢牢把握“创新体制机制,服务机构编制”的工作定位,健全“六项”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要求,统筹使用机构编制资源,从严控制,把好关口,做到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量不突破。
二是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有减有增、有撤有立、优化结构”的原则,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适时清理、调整、规范,实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三是健全编制使用计划管理机制。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用编申请,结合其职责变化情况、空编数额和人员结构,提出编制使用意见,下达编制使用计划。
四是健全部门履职跟踪管理机制。对部门职责落实、职责配置及运行、机构编制执行等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估,适时调整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机构编制。
五是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机制。坚持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为抓手,加强对事业单位现场核查和跟踪检查,逐步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并相互制约。
六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管,搭建机构编制监督平台,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