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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的思考
时间:2013-07-17              

  “编制是龙头”,一语道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地位,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体制和机制保障作用。作为机构编制部门,我们自然明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然而就是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外部因素制约着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如一些政策法规的起草部门,总是习惯于站在本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硬把机构编制事项塞进法规之中;常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或以达标为要求、以批资金、给设备、给项目为条件,要求下级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有的是下级业务部门为了达到增机构、增编制的目的,主动“往上跑”,希望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逼迫机构编制部门就范,给予支持。特别是改革期间尤为突出,一有风吹草动,部门的政策文件马上出台,早早的想把自己排除改革范围之外,进入“安全地带”,更甚者直接要求变更机构性质。种种现象屡见不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刻不容缓。下面就如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势头,结合我市实际,浅谈几点。 

  一、党政领导重视至关重要 

  党政领导重不重视,直接影响机构编制膨胀势头能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我市党政主要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机构编制工作,书记市长经常亲自过问机构编制事宜。对各单位呈报上来的每一件机构编制事项,我们坚持“有调查研究才有发言权”的原则,在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逐层向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汇报,征求他们的意见。根据综合意见,再提交编委会议集体研究。经过编委会议研究的重大机构编制问题还要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多重把关,充分民主。例如,去年8月我市召开的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就是由市编委会审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召开的。 

  二、氛围的营造不容忽视 

  首先是增强领导的机构编制意识。及时向领导汇报最新的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把相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使机构编制工作得到市领导进一步重视。 

  二是及时向领导报告全市机构编制的总体情况。要“报忧不报喜”,直面问题,并提出以后的管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提前参谋,做到政策汇报在前,情况分析在前,建议参谋在前。去年,我们将省委8号文件及荆门市《机构编制工作文件选编》等上级文件,附带全市机构编制现状,给市委、政府领导、编委领导每人发了一份,还发放到了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宣传得力,上至市级领导,下到各部门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心中都有比较深刻的印象和认识,大家都自觉遵守相关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提过分的增机构增编制要求,不做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事,坚持事事请示,编委决议,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制度的健全是坚强的保障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要创新机构编制工作思路,探索主动适应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方法,保障是关键,就要在完善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上不断地做文章,动脑筋。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上级最新的机构编制管理精神,适时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将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管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形成制度。 

  四、管理的方式要严活并重 

  近年来,由于长期实行总量控制,一些职能增强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出现较大的人员编制矛盾,增加人员编制的要求迫切。如何既落实好上级政策,控制住增长势头,又盘活存量,实行动态管理,一直是我们长期思考的的问题。我们积极探索动态管理模式,主要采取有增有减,实行总量内调剂的办法。 

  控制人员入口,实行内部调剂。依据各单位编制数、实有人员情况,对其用编申请进行审核审批,从紧从严控制机构编制。一是坚持保证重点,控制一般,严格限制职能弱化单位进人;二是坚持控制编制总量,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政策性人员安置。如我市人民医院在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按照省编办要求的比例系数,重新核定了编制,并预留10%用于今后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坚持超编、满编单位不再进人,有空编的单位,首先在本系统内进行调剂解决。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依据各单位超、空编情况,视工作需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例如,由于投资审计工作量逐渐增大,我市投资审计局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我们先后两次给市投资审计局适当增加了编制;自胡集镇扩权强镇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不仅按需下放了多项审批项目,同时为了胡集镇能更有效的开展工作,我们在保持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对各乡镇机关行政编制进行了调整,对工作量明显增加的乡镇在编制配备上予以了重点倾斜。我们从其他乡镇挤出15名行政编制充实到胡集镇,使其行政编制总数由原来的45名增加到60名。 

  机构编制管理既要保持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又要推进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既要保证相关单位的用编需求,又要发挥编制管理的调控作用,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严活并重”。 

  五、部门的配合必不可少 

  要想管好管活机构编制,部门之间的配合是必要的。 

  一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约束的关系。将人员编制管理与财政经费约束结合起来,严格按编制核拨人员经费,经费跟着编制走,超编人员财政不予拨款。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后,所有统发人员的增减异动审批表先要经过编办认可盖章,凡未经编办认可的,财政一概不予受理。新进人员没有机构编制部门的《增员通知单》,财政不予拨付经费,确保了没有通知单就吃不成“皇粮”。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这一系列规定,就能极大地增强编制部门控制的力度。 

  二是机构编制部门要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密切联系,协调联动,形成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刚性控制。做到没有职数就不配备领导,没有空编就不调入人员,没有编办认可的人员身份就不发放各项保险。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由 “单一管理”向综合调控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监控转变。特别是在进人方面,机构编制部门要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坚决落实“凡进必考”制度。各单位的招考计划,由编办先审核是否还有空编,满编或超编单位坚决不许进人。从2007年开始,我市教育系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制、人社部门认真把关,严格按程序执行。 

  六、加强督查防患于未然 

  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是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的重要手段;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定化的重要途径。虽然我们一直在全力宣传严格控制管理的文件精神,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数百个,不可能个个自觉,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违规行为。这就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时刻不能疏忽,不可放松监督检查工作。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常与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例如,2011年我们从市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审计局抽调精兵强将,开展了全市新进人员清理工作,对违规进人等行为进行了有效管控。2012年与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吃空饷”、“编制空挂”、“享受不规范待遇”等专项清理工作,查出多起违规问题。我们还利用到各部门调研之机进行明察暗访,大到机构设置、职能履行、小到门牌印章,我们都会认真核查,防患于未然。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重要的、必要的,更是长效的,需要持之以恒,不断摸索有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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