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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体制改革 服务镇域城市建设
时间:2013-07-17              

  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选择100个重点中心镇,实施扩权强镇,并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建制镇作为镇级市建设试点,赋予县级管理权限。我县宋河镇有幸成为扩权强镇的试点镇之一,率先走出了扩权强镇改革的第一步。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机制改革,大胆简政放权,增强其内在动力,激发其内在活力,使其逐步成为推动京山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增长极。 

  在镇级市建设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扩大宋河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理顺权责关系,提高政府效能,有效破除宋河镇发展中遇到的体制瓶颈,确保宋河经济社会快速分健康发展。 

  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服务镇域城市建设赋予更加完备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宋河镇地处大洪山南麓,江汉平原北端,横跨大富水中游,是京山县北部经济和文化中心、交通枢纽,是全国重点镇、全省重点中心镇,全镇版图面积312平方公里,集镇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全镇辖46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5.9万人,其中集镇人口3万人,城镇化率50.8%。在扩权强镇改革之前,宋河镇的组织结构与其他乡镇并无二致,统一设置为“四办一所”。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该镇管理和服务的任务不断加重,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已不相适应,缺乏相应的行政权限,权责不对等的问题比较突出,扩权强镇迫在眉睫。加大扩权放权力度,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是宋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在实施宋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我们本着“应放尽放”的原则,凡法律不禁止下放的行政权力,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管理权限,一律下放。我们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执法、派驻机构等方式,将需要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由县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直接交给或委托宋河镇行使;或在宋河镇派驻机构,采取宋河镇审批、县局备案的操作方式,实行管理重心下移。第一批放权的项目涉及21个政府组成部门、垂管双管单位,共有12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涵盖了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的重大事项。县发改局放权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县审批项目;县住建局放权的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项目;县民政局放权的婚姻登记管理等项目实行直接放权。县安监局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简易程序处罚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项目实行委托执法。劳动用工管理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伤事故的调查、调处、初步认定;林木采伐证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等通过派驻机构执法实行放权。 

  二、不断调整优化组织体系,为服务镇域城市建设构建更加高效的工作平台 

  宋河镇通过扩权强镇改革的探索实践,逐步实现了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 

  一是在转变镇政府职能上下功夫。我们坚持和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将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事项交给企业,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把工作的重心由直接抓招商引资等具体事务转移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切实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的自主权,明确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范围,改变政府“家长制”的工作方式,充分调动事业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善市场中介组织的存在形式,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引导中介组织真正投入到市场经济活动中去。 

  二是在创新镇政府管理上下功夫。我们遵循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立足宋河镇扩权强镇工作实际和基本定位,科学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优化配备组织结构。第一,调增行政编制。在全县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增加宋河镇机关行政编制基数,由原核定宋河镇44名行政编制调增到60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已分步到位。第二,增设行政服务和综合执法管理机构。在原设“四办”的基础上,增设了“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宋河镇行政服务中心、宋河镇招投标中心)”、“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2个内设机构。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宋河镇行政服务管理、政务公开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招投标中心的有关工作;同时设立办事窗口或综合窗口具体承接和行使下放、委托、代办的各项事权;窗口人员由宋河镇和县直派驻机构委派。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受委托行使综合执法权。第三,优化设置相关机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规范设置了宋河镇财政局、宋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既是宋河镇的直属机构,也是县级主管局的派出机构。新组建了宋河镇环境保护局、宋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增强了宋河镇的环境保护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进一步规范设置了公安、林业、交通、国土等20多个县直部门的延伸派驻机构。第四,将以钱养事服务中心管理权赋乡镇。继续按照以钱养事的管理模式管理宋河镇农技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将其聘用权、考核权、资金发放权由县直有关部门调整为宋河镇政府管理。 

  三是在创新用人机制上下功夫。我们大胆下放管理部门人事任免权,将镇党政班子副科级干部的任免权下放到宋河镇党委,副科级干部人事变动由宋河镇党委集体研究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干部人事变动由宋河镇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候选名单商主管部门后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直派驻机构管理实行分类派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其干部人事变动由其主管部门商宋河镇党委后,按照相关人事管理权限办理。 

  四是在强化公共服务上下功夫。我们通过推行政务公开、设置行政服务中心等形式,简化行政流程,公开办事依据,明确办事程序和时限,创新了政务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推进“一站式”办公,由行政服务中心接待、受理、咨询、办复一条龙服务,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创新镇级财政管理体制,为服务镇域城市建设提供更加健全的保障机制 

  我们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与宋河镇的财政分配关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宋河镇强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 

  一是创新镇级财政政策机制。在分税制的总体框架下,针对宋河镇制定出台了优惠于其他镇的财政管理体制。第一,调整了县与宋河镇的财政分成比例,对宋河镇财政收入重新核定基数,超收全额留镇,一定5年不变。第二,宋河镇范围内收取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电力附加费、市场管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6项专项收入以及在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征收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垃圾处置费、环卫管理费、城市绿化建设补偿费、户外广告拍卖收入、小城镇公用事业附加(保留部分)等费用,一律用于宋河镇城镇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二是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县级财政对宋河镇建设的财力支持,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逐步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县级财政投入机制。第一,从2010年起,连续3年县级财政每年用于宋河镇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第二,加大县级财政对宋河镇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第三,对宋河镇符合条件的产业、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县项目库。 

  应该说,在扩权强镇的建设实践中,通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优化组织机构、创新用人机制,实现公共财政倾斜,提高了行政效能,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极大地释放基层政府的发展活力。尽管我县在探索宋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绩,积累一定经验,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加大创新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镇域城市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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