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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启动事业单位联合监管试点工作
时间:2013-07-01       

  去年以来,襄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事业单位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襄阳市建立了以编办、发改委、财政、人社、公安、银行、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事业单位联合监管工作协调会议,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了部门间沟通协调、整体联动、相互制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事业单位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襄阳市编办在事业单位联合监管试点工作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襄机编[2013]25号),对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法人年度检验、信息公开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联合监管等各方面进行严格细致的规定,并明确规定各部门的职责任务,通过严格的制度规定,使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有章可循,促进了试点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加强联合监管,强化整体联动。襄阳市编办积极搭建联合监管平台,强化整体联动,切实加强各部门的联合监管,与财政、人社、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联动,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对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废止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发改部门不予审批项目,财政部门暂停拨付经费,公安部门不予刻制印章和办理机动车牌照,银行不予开户、税务部门不予办理发票、物价部门不予办理收费审批。通过联合监管,整体联动,有效的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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