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机构编制网
 
首 页
最新动态 | 政策文件 | 部门“三定” | 行政体制改革 | 区县动态 | 监督检查 | 调查研究
编办概况 | 事业单位登记 | 机构编制管理 | 网上办事 | 自身建设 |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黄石市编办 > 市编办 > 最新动态
关于加强我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通知(黄编办发[2017]6号)
时间:2017-06-30       

 

关于加强我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

推进审批联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编办,开发区组织部、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编办关于转发<中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意见>的通知》(鄂编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确领会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审批联动的重要意义

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执政资源,机构编制纪律是党和国家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大以来,省、市通过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机构编制专项核查、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一系列举措,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增强了各地区各部门机构编制意识和政策法规执行力,有力整饬了机构编制纪律。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重审批、轻监督”、“重申请、轻执行”的情况,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机制不完善,整改进度缓慢,个别地方甚至存在不愿意整改的情况,这些情况不利于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深化改革,必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解决。

二、明确目标,科学把握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审批联动的任务要求

1、认真梳理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直和各县(市、区)要在20178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汇总形成《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和《基本情况表》报送至市编办,市编办将于830日前集中汇总报省编办。

2、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台帐。问题整改要全程留痕、及时更新、定期对账。从2017101日起,各级各部门要于每年531日和1130日前,分别将更新后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基本情况表》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办将集中汇总报省编办。

3、深入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市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问题台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重点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本级发生的越权审批设立机构、业务部门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问题的销号管理。

4、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联动机制。2020年前,市、县两级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精准管理、动态运行、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联动工作体系,实现问题存量逐步减少、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化解的良好态势。

三、分步推进,确保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审批联动落到实处

1.自查自纠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照“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文件,结合本地本单位机构编制核查、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治理、清理吃空饷等工作结果,认真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并填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

自查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擅自设立机构;变相增设机构(含挂牌机构实体化运作);擅自合并、调整所属事业单位擅自更改机构名称、级别、加挂牌子;机构编制改革批复方案2年以上未落实到位;其他违规设置机构问题等。二是人员编制使用及控制等方面的问题:擅自自定编制;违规超编进人;因政策原因造成人员超编;擅自调剂所属事业单位编制;行政机关混用事业编制;未经审批引进人员;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

2.建立台账

各单位自查情况由其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并客观真实填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附件1),于720日前将整改台账报送至同级编办审核。

整改台账要一单位一账,列入台账的问题要逐项列明问题类型、原因,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措施和责任人等。

县(市、区)编办负责汇总本级《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附件1)和县(市、区)《基本情况表》(附件2),报同级编委审定后于720日前送市编办汇总审核。

市编办对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问题进行汇总,结合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由各对口服务业务科室负责的相关问题再次进行审核分析,并于730日前建成市直及各县(市、区)问题汇总台账,报市编委研究审定。

3.整改销号

经市编委审定的台账中的问题事项,通告各级各单位予以整改。经整改纠正后,于820日前将整改更新后台账报送市编办。

整改到位的问题,由本级编办销号;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本级越权审批设立机构及上级业务部门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问题的上报省编办同意。

市编办将对各部门整改落实予以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并将整改销号工作情况汇总报省编办。

4.完善机制

出台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制度。针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市编办将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巡视、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

各级编办要坚持分类施策,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性质问题的特点,对症下药。充分运用整改台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全程监督。各部门在提请审批事项前,应先就本部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作出说明。

建立“一案两报告”制度,形成典型问题查处报告的同时,提交案例或专项分析报告。通过对问题的研判分析,加强预防教育和政策出台前的风险评估,弥补管理漏洞,严密制度笼子,预先明确应对措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中央和省明确了问题整改台账的完成时限。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问题自查与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部署,压实责任。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责任人为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巡视、审计移交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调整台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和复杂问题,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

2.严明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机构编制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始终树立纪律意识,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客观地排查问题,实事求是地填报存在的问题。市编办将对各级各单位台账建立和上报情况予以通报。对填报不及时、瞒报事项、敷衍整改、边整改边违规的,抓住典型,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3.严格责任落实。坚持权责一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和各机关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各级各部门,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申请;对整改任务推进不力且监管能力较弱的县(市、区),市编办将按程序报市编委同意后,适当上收机构编制审批权限,直至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4.提升管理水平。县(市、区)编办要统筹协调严控编制总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借助推动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有机结合的契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率。

 

附:(见网站资料下载栏)

1. 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2. 基本情况统计表(县市区编办);3. 基本情况统计表(机关事业单位)。

 

 

黄石市编办

2017625

黄石市机构编制网

电话:0714-12310 传真:0714-6359233 电子邮件:hssbb12310@163.com
黄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 鄂ICP备 13013136号
Copyright © 2013-2013 www.hssb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