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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公布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时间:2016-04-21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近日,我市完成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经清理规范,涉及市直部门和单位44家,共行政职权2932大项3928项。其中,行政许可186大项341项,行政处罚1795大项2587项,行政强制139大项144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给付24大项32项,行政检查207大项219项,行政确认129大项136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裁决12项,其他类(行政服务、行政备案、审核转报等)408大项425项。与《市(州)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相比,减少227大项280事项,降幅大项7.19%事项6.65% 

  去年11月,我市召开动员培训会正式启动工作。在对省级、市(州)级通用权力清单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前摸清家底。今年1月以来,对照省里印发的《市(州)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组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审核。同时,明确“确权”、“优权”四个原则:一是对市级职权事项法定依据充分且正在实施,通用清单中未列入的进行补充。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新修订或修正,通用清单未及时调整,对不准确、不全面、不规范表述的事项依据进行修改。三是对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的,通用清单未及时更新的进行更新。四是行政职权事项涉及部门交叉的,逐一厘清归位。 

  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各自清单。同时,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要求,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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