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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5-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 

                               2017420 

    

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四个有利于”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黄石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生活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7年,以“互联网+”思维推进“放管服”改革,妥善处理优化公共服务与完善市场机制的关系,把政府该管的管好、该放的逐步放开,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行为,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责任边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方案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 

  三、改革任务 

  (一)以简政放权为基础,巩固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继续承接和调整权力,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聚焦经济建设和教育、医养等社会民生领域,承接一批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权力,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回头看”,对各级各部门按清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督办指导全面梳理乡镇行政职权,编制公开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大冶市政府、阳新县政府。 12月底前完成。)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二次随机抽查和联合执法工作,确保行业监管全覆盖。运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市直相关部门。12月底前完成。) 

  3创新优化行政审批方式。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分中心,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改革试点,实行“先建后验”,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档,履职提质,立足解决企业投资项目开工难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责任单位: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编办等市直相关部门。12月底前完成。) 

  4.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按照省出台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动态管理市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纳入“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加强监督留痕管理。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第三轮“红顶中介”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5.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上下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建立政务服务清单体系,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平均5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配合省发改委对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进行优化更新,提升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网上办理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市直相关部门。12月底前完成。) 

  (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6.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集中行使城市规划、建设、环保、工商、交通、水利水产、食品药品监督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统筹解决职能划转、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问题,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城管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 

  7.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结合黄石实际,加快推进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重点将市道路油供应站、市晨光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市公路管理局劳动服务公司、市基本建设投资评审中心、市香樟园管理处等进行改制或撤销,彻底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加强教育、卫生领域编制备案制管理。(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鄂东医疗集团。12月底前完成。) 

  (三)以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着力推动其他重点领域改革 

  8.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深入贯彻“放管服”精神,进一步完善大冶市灵乡镇、还地桥镇,阳新县富池镇等3家试点镇承接保障工作,确保权力下放事项到位、交接保障有序、权力运行平稳,巩固试点成果,积极总结经验,纵深推进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大冶市政府、阳新县政府。12月底前完成。) 

  9.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扩大“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成果,推动更多涉企证照整合,探索“多证合一”。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12月底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办检查。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各牵头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及时研究、答复和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强化责任分工。要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两个责任”要求结合起来,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分工,实行留痕管理,相互推动、相互促进。按照市改革办相关要求,各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由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送市改革办。 

  (三)做好协调联动。专项领导小组根据市改革领导小组安排,就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统筹协调,及时向市改革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根据需要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领会改革方案,识大体、顾大局,积极主动参与改革,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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