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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5-03-31       

关于印发《黄石市2015年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安排意见》的

      

 

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黄石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5年3月30

 

 

 

黄石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1号)精神和《黄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黄审改办发[20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努力实现审批效率高、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发展环境优,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有新的提高,为“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5年,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清理跨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建立标准化的审批流程,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以及探索开展行政审批绩效评估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

1、开展部门清理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本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出转为内部审批,或纳入行政许可的管理依据,以及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处理意见,并报市审改办汇总研究。

2、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对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清理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3、公布清理规范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将清理结果上传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

4、动态管理运行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确需调整为行政许可或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由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依据调整结果及时更新全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目录。

(二)清理规范跨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

1、汇总整理跨层级事项。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由市、县(市、区)级初审需上报审批的存在跨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汇总整理。

2、部门协商意见并报审。对存在确需清理规范的跨层级行政审批事项,市审改办协商相关部门并形成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3、明确责任和优化流程。市审改办将确需清理规范的跨层级行政审批事项上报省审改办备案。对市级初审转报省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通过发文予以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三)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市、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调整规范两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1、按照通知要求征求部门意见。对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号),市、县(市、区)两级审改办分别向本级各相关部门征求取消、保留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和依据。

2、形成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市、县(市、区)审改办会同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收集整理的意见进行审核,调整规范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形成本级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标准化的行政审批流程管理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程序、环节、时限、收费、申请材料等,建立受理单制和服务承诺制,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向当事人提供标准化文本,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保留、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进行审核,制定我市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监管体系的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五)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

1、理清前置审批项目和中介组织。各相关部门清理现有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组织,逐项提出确需保留依据,并报送市审改办。

2、制定本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目录。待《湖北省本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目录》出台后,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前置审批事项,对没有进入目录的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一律予以废除,同时,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整理本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目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3、公布项目目录,依法加强监管。待审定后,及时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建立中介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严格依法加强监管。

(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要求,总结推广城区综合执法试点经验和做法,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湖泊管理领域推进城区综合执法。

在城区试点实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设立专门的审批机构,集中办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在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审批、监管领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七)探索开展行政审批绩效评估

积极探索将行政审批绩效评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政府量质化目标考核管理、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把简政放权、规范运行、加强监督等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范围,重点考核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办理情况。

1、明确责任部门,征求部门意见。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结合规范化管理要求,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相关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评方式等,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优化绩效考核。

2、出台考核办法,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制定市直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审定后出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顺利完成这项工作,需要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做好“六个一”:

(一)成立一个工作专班

整合市编办及相关部门资源,成立审改办工作专班,确保日常工作运转。

(二)整理一套改革资料

整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中央、省和市的重要性政策文件,形成改革文献;整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性研究文章,形成改革理论;在学习借鉴外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形成改革成果。

(三)组织一次考察学习

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外省内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市,如山东潍坊,浙江温州,湖北十堰、襄阳等地考察学习。

(四)开展一次研讨活动

拟邀请高校教授、专家,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政府法制办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人员,于上半年召开一次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讨活动,加强改革理论性建设。

(五)举办一次专题讲座

拟邀请专家学者针对我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举办讲座进行把脉问诊。

(六)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审核报批通过后,拟邀请有关媒体,城乡居民代表,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加强管理。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抓好每个环节,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搞好协调,规范运作

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中央和省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策精神,严格遵守程序和规范。要对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对审批项目逐项分析、排查,切实把住审核关和处理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三)加强监督,推动落实

各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建立健全许可责任追究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瞒报虚报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入。

 

附件:黄石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表

 

 

 

 


附件:

黄石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

备注

牵头单位

配合部门

1

完成市级行政审批及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

开展部门清理工作

20153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审核行政审批事项

20155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公布清理规范结果

201510月底

市政府办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

 

动态管理运行目录

2015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

清理规范跨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汇总整理跨层级事项

20156月底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部门协调意见并报审

20157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明确责任和优化流程

20159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3

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按要求征求部门意见

20153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改办

 

形成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20155月底

市审改办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改办

 

4

实施标准化的行政审批流程管理

建立受理单制和服务承诺制,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201511月初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

 

公布审批流程

201512月底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

 

5

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

理清前置审批项目和中介组织

20157月底

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制定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目录

201511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公布项目目录,依法加强监管

2015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6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在重点领域实行城区综合执法

201512月底

市审改办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改办及相关部门

 

成立统一审批机构,城区试点实行行政审批集中管理

201512月底

市审改办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改办及相关部门

 

7

探索开展行政审批绩效评估

征求部门意见

20159月底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出台考核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201512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8

做好“六个一”,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成立一个工作专班

20152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

整合市编办及相关部门资源,成立审改工作专班

整理一套改革资料

20155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市政府法制办等

改革文献;改革理论;改革成果

组织一次考察学习

20154

市审改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

审批制度改革先进城市

开展一次研讨活动

20157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

 

举办一次专题讲座

20158月底

市审改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

 

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201512月初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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