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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3-10-20       

  第一条 根据《黄石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招商局牌子。 

  第三条 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对外国际经济合作、口岸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的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意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市场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五)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进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国际贸易规则、惯例相关事务、跨境电商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和组织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易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九)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发展战略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执行全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牵头开展合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全市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十)拟订和执行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执行《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工作,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口岸、综合保税区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全市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全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服务、监督口岸联检单位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参与统筹协调全市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市餐饮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政策,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和药品流通环节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成品油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行政执法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打击和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3)市商务局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违法行为的处理。 

  (4)市商务局负责报废机动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行政执法职责。 

  (5)市商务局负责外资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行政执法职责。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在服务业方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商贸流通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2)在成品油方面,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行业监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能源发展、油品升级工作。 

  3.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在物流发展方面,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商贸物流、城乡配送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负责全市交通物流业的发展,特别是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点规划建设等。 

  4.与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制造业服务中心)的有关职责分工。 

  在招商方面,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招商工作。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制造业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招商服务事务性工作,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招商体制机制改革, 调研、分析招商营商环境优化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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