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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力推行政效能建设 聚合发展正能量
时间:2013-10-23       

  年初,黄石市委市政府提出“对接武汉,比学九江,建设鄂东特大城市”的战略目标后,为了配合市委组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春雷”专项行动,市编办立足自身职能优势,按照“四效”并举的要求,力推行政效能建设,聚合了发展“正能量”。

  简政放权——“扩效”:依据城区功能不全、效能不高的实际,比照下辖的大冶市、阳新县全面清理城区职能职责,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督促市政府18家职能部门下放权力43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涉企行政审批“零”收费。

  调整管理体制——“提效”: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相继调整了四个方面的管理体制。一是调整市东方山风景区管理体制。将东方山风景区管委会委托下陆区管理,实行领导干部交叉任职。二是调整市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将阳新县韦源口镇与市新港(物流)工业园管委会合二为一,实行“园镇合一”的管理体制,依法授权园区管委会部分市、县管理权限。三是由市开发区对阳新县的太子镇、大王镇和金海煤田开发区实行托管,为全市城乡一体发展,同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四是将市开发区已建成的团城山和花湖两区移交下陆、黄石港两城区,实行地域“归位”,为市开发区集中精力加快发展“瘦身”减负。

  优化职能结构——“强效”:一是优化组织结构。组织结构的调整,进一步理顺了部分政府部门的职能结构,实现了“1+1”大于“2”的整体效应。二是按照一件事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对市政府部门存在职能关联和交叉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能归并的一律归并;一时无法归并的,由市编办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履职方式和程序,尽量避免扯皮推诿。三是督导各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再造履职流程。根据19家职能部门优化社会经济发展所提出的服务承诺事项,逐家逐项审核,确保精简、规范、效率“三统一”,强力推进了行政效能的大提升。

  创新监督机制——“问效”。为了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在行政效能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根据省纪委要求,该办按照变“体内”监督为“体外”监督的思路,将市直相关部门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划转到市纪委,分别设立四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市纪委派出机构,采取定职定责、分片包干、寻职问责的方式履行行政效能等方面的督促指导、工作巡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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