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对编办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理论研究;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校核编委、编办发文稿;汇总上报有关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和信息;承担编办文秘、档案、财务、行政、会议、接待、保密、保卫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办公自动化推行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编办人事、党建、纪检、监察、工青妇工作。
(二)行政编制科
研究拟订全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办法;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能调整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市直行政编制总额管理和各类专项编制分配与调整;指导、协调市直各级行政机关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管理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工作;协同监信科负责全市行政机构编制的统计分析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实名制管理)工作。
(三)事业编制科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办法;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编制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管理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协同监信科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计分析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科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有关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对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监督检查中央和市下达各地、各部门的编制总额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承办“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审核各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党政部门副科级以上的机构设置;审核县(市、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方案和全市各级行政编制分配方案;负责对各县(市、区)事业机构编制业务的指导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机构编制网上运行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市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和新闻媒体报道的涉及机构编制工作的问题,分类整理,调查处理。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积极、主动公开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政策规定、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等,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者社会公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和网站开办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建设、网络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保障软、硬件系统正常运行;负责组织全办计算机知识的培训等。
另,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