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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27       

        今年以来,市委编办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以依法行政为统领,以普法规划为先导,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办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深入系统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严格公正司法。

   (二)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事业单位年检不履行职责、选择性执法、利益性执法、事业单位登记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三)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在认真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深入开展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上访群众理性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处理自己的诉求,努力解决群众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情况

落实首个议题制度和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运用主任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多次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等重要意义和精神内涵,要求全体干部常学常思,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中去,依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不因供需矛盾突出而丝毫放松红线管理,宁可得罪人也决不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法规政策上打半点折扣。

    三、2022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及重要事项责任分工,制定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政绩考核内容。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法治鄂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上半年和下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班子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小组人员具体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总结等相关文件资料。三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建立完善机关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学习。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深入开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体干部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按要求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确保法治建设始终保持高位推动。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鄂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挥编制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积极履行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体系。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程序规范。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重一大”和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决策资料形成事务会会议纪要进行归档。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三是发挥编制部门职能作用,配合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办理有关立法项目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结合部门职能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健全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思普润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作为常驻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在集体讨论决定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坚持做好合法合规性论证审查和风险评估,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

   (三)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服务。一是完善相关部门内设机构政策法规职能配置。以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直相关部门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在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等部门的内设机构中明确政策法规职责,并以增设或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置,确保法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二是充分保障司法系统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司法系统用编计划核准工作,争取省委编办支持,充分保障市区两级司法系统的公务员招录用编计划。三是积极开展执法换证审核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摸底工作。根据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市级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在湖北省执法监督平台上的审核工作。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所涉机构编制摸底调查,为下步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提升事业法人登记时效。持续加大事业法人登记服务事项“三减”力度,着力实现“一次办好”。按照“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工作,对于网上受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将承诺时限由7天调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充分利用线上处理方式实现“一次办好”。二是持续做好单位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积极与市信用办沟通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对“双公示”数据进行核查和比对,确保公示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三是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推行机构编制事项网上办理,实行网上申报、实时审批、即时办结的“不见面审批”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水平和质效。通过减流程、减次数、减材料等措施,对梳理出来的七类用编事项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和线上线下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审批权限,网上审批权限全部下放业务科室,减少办理环节,最快可实现当日办结。四是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监管方式。通过对系统数据进行动态分析、科学研判,对机构编制事项实现实时监督、全程管理,针对单位上下编和领导配备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深入推进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按照省委编办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对赋权事项的具体研究,制定了赋权工作方案,就各区暂不承接事项进行梳理,多次印发专门工作提示,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切实加强具体政策指导。全面做好赋权承接范围确定、赋权协议签订等具体工作,明确鄂城区、华容区认领承接111项、梁子湖区认领承接108项。严格推进职权下放移交,组织市、区两级部门逐一签订赋权事项承接书,督促市直部门加强职权下放的培训指导和规范运行,确保接得住、用得好。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调研,摸清办件数量情况,开展后续督导。

   (六)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按规定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主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改革。一是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同市应急部门整合优化了市区两级监管执法职责,厘清了市区两级执法管辖权限,分级组建了市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二是推进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系统梳理了自然资源、规划、林业3个领域9条主要执法职责,按照“1+6”模式,将3家职能相近和3家职能萎缩的事业单位全部整合到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确保了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执法领域职能职责明确、工作机制顺畅、人员编制保障充足。三是推进城市管理和文化执法改革。针对城市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存在主管部门权责不清、体制机制不顺,执法领域过大的问题,争取市领导支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改革力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单独设立,化解理顺城管与文化部门职责交叉问题。

   (七)扎实开展普法工作。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分工,重点开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充分利用调研、培训、会议等契机,面对面向服务单位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机关2022年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全办干部均按照要求完成了2400分学习任务,认真准备年度全省统一考试,确保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90%以上,及格率100%。二是科学制定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制度。统筹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和《湖北省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试点工作。在充分把握《条例》《规程》要求内涵和鄂州市实际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鄂州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与监督检查的协调联动方案》、《三区跨市跨区人员调动用编核准工作流程》、《规范全市新机制教师管理的工作提示》等制度规则,建立机构编制事项一口受理、一口研究、一口批复模式,堵住管理漏洞,在管住机构编制资源上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截至目前,没有违规设置机构,不按机构性质、规定标准核定人员编制,超标准、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隐瞒、回避机构规格明确领导职数级别等情况。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为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充分依托机关多媒体显示屏、宣传栏刊登法治宣传标语,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为全办干部购置民法典专题书籍,做到人手一本,并利用集中学习日组织研讨,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依托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开设“八五普法”专栏、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推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标语、《民法典》、《条例》、宪法相关知识、宣传挂图和视频。将《条例》《规程》《方案》《流程》编制成册,印发市直各单位、各区党委主要领导及区委编办,督导各地各单位扎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此外,我办还将《条例》等内容作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大比武考题重要内容,以考促学、以学促干。

    四、存在的不足

我办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认真履责,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但与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职责边界有待明确。在机构改革中,有些部门在机构职责上还存在一定的职责交叉情况。如在安全生产方面,涉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安全部门,如何统筹和界定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度。在上下级权力分责定界问题上,还无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还需继续探索和进一步改革。此类问题容易导致上下级政府推诿扯皮多,影响地方政府营商环境。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办主要采取集中学习等方式,距离新形势下高标准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还存在一定的现实差距,还需要积极开展多渠道法治建设宣传,同时结合线上和线下系统学、分段学、定期学。三是干部法治思维有待提高。部分干部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错误心态,较少主动用法治的思维去开展机构编制工作,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和普法学习主动性不强。

    五、2023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高标准抓好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将重点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职能,高标准推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机关法治宣传。围绕《民法典》、《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办干部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让依法办事在机关蔚然成风。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湖北省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不断规范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依法开展核编用编工作,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推进。持续做好事业单位管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年检信息核查公示工作,配合市信用办持续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市区乡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区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按省里锁定的事业编制对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实施总量管理。梳理编制扩权赋能强县清单,推进执法重心向区县下移。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及执法人员转隶工作。 

   (三)持续深化全市司法领域改革。优化依法治市体制机制,完善街道运行新机制,加强调研评估,持续督导,跟踪问效,指导各涉改区、开发区全面贯彻落实各地改革和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并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相关配套保障制度,确保下放基层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研究拟订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推进住建等领域行政处罚权移交和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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