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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走好“三步棋”全面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时间:2021-08-11              字体:

     为全面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市基层治理根基,今年以来,利川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和湖北省实施街道“两清单一目录”及推进街道赋权承接工作要求,走好走实扩权、明责、增能“三步棋”,推进治理重心下移、治理权力下放、治理资源下沉,有效提升了城市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推进赋权承接确认,扩大街道管理权限。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和应放尽放、按需下放、依法下放原则,结合街道实际,紧贴基层所需群众所盼,将面广量大、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街道,重点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应急管理权、延伸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任免征得同意权等“五项”权力。印发《关于推进街道赋权承接的工作方案》,依据湖北省政府印发的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组织街道和有赋权事项的市直部门,开展赋权承接,街道部门相互确认,反复沟通论证审核,最终下放承接了《湖北省赋权事项指导清单》263项赋权事项中的258项(其中行政处罚202项,下放占比达78%)。除农业农村等领域少数专业技术性强的事项暂缓下放承接外,涉及城管执法、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领域事项全部下放承接,赋权承接率达98%,进一步扩大了街道在城管执法、应急安全、民生健康、规划项目、公共服务等12个领域的权限。同时,落实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确认制度要求,建立街道赋权承接确认机制,组织街道与部门签订《赋权承接事项确认书》,细化每一项赋权事项职责边界,理顺街道和部门权责关系,推进街道责权一致。

  二、编制街道职权清单,明确街道法定职责。坚持应领尽领、依法认领原则,对湖北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街道通用权责清单》74项职权进行全部认领,作为街道职权清单中的法定权力事项,认领率为100%。严格街道职权清单制定印发程序,结合赋权承接的事项和认领的街道通用权责清单事项,由街道编制职权清单初稿,经部门联合初审初核,召开沟通会商议,征求部门意见,提请合法性审查,市领导审核把关,政府常务会审定,最终由市政府印发《利川市街道职权清单》并对外公布实施。清单内容由法定权力事项(74项)+赋权承接事项(258项)两部分组成,包括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指导基层自治、加强行政执法等方面职能共332项,切实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

  三、注重基础配套保障,增强街道承接能力。加强街道机构编制保障,优化设置街道内设机构为6大办公室,下放整合市直部门延伸派驻街道的中心、站所等机构职责,统筹设置街道直属事业单位为3个事业中心,形成街道机构“6+3”设置模式;坚持“编随事走”,用足用活用好编制调剂“减上补下”政策,统筹机构下放划转的人员编制,加大编制调剂下沉力度,在街道原有行政事业编制基础上,为两个街道再增核行政事业编制,充分保障街道履职所需。加强街道人力资源配置,坚持“人随编走”,原市直部门在街道的中心、站所、执法中队人员悉数转隶至街道;出台选派市级机关年轻干部到街道工作实施方案,下派市级机关干部到街道工作,每个街道机关4名、每个社区1名,到街道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同时在街道人员遴选选调、招录招聘方面,优化程序,简化手续,压缩时间,为街道补充新生力量、充实专业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加强街道经费保障,坚持“费随事转”,出台街道经费保障实施办法,赋予街道与其承担事权相统一的基本财权,做到权责结合、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建立起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街道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街道“统管”配套机制,出台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延伸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调度辖区综合执法、街道部门双向派单和双向考核评价等9项配套政策措施,增强了街道统一指挥调度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提升街道履职效能,明确市职能部门要加强事权下放后行业业务指导监督,在街道业务流程再造、技术力量、设施设备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通过下派人员蹲点指导、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专项业务能力培训,确保下放事权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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