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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编办稳中求进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事业单位改革
时间:2020-09-15              字体: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根据省委、州委关于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系统职能转变、业务整合、效能提升,州委编办紧盯事业单位改革任务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稳步扎实推进州直农业农村系统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农业农村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强化公益属性,推进职能优化。一是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通过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综合开发体制改革,将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和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二是优化公益服务供给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将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与服务农业发展有关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州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所属事业单位与服务乡村振兴有关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三是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将法律法规赋予州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种苗、农药、肥料、耕地质量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全部划入州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以州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在本辖区实行统一执法,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  

    整合精简机构,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坚持“精简优化高效”原则,因地制宜整合设置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职能相同和相近事业单位,组建州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分散在州农技推广中心、州农作物种子管理局、州植物保护站、州土壤肥料工作站、省农广校恩施州分校、州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省高山蔬菜研究中心、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与之对应的职能全部整合划转,撤销9家职能全部划转的事业单位。二是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分类分步推进州直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撤销州农业农村局所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州太山庙原种场,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改革后,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由改革前的14家,减少为4家,核减率达71%。  

    统筹编制使用,提高使用效率。贯彻落实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与“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要求,州农业农村系统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统筹用于州农业农村系统新组建的事业单位以及教育、医疗、应急等与全州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民生一线相关的重点领域,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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